OJK发布BPR资本新规以加强行业竞争力

雅加达 - 金融服务管理局(OJK)已发布了关于人民经济银行最低资本要求和最低核心资本满足的2026年第7号金融服务管理局条例(POJK第7号2026年)。

OJK银行监管执行官Dian Ediana Rae解释说,该条例的颁布是为了加强BPR行业的资本结构,使其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通过强大的资本化,希望BPR能够提高其竞争力,有效地发挥其中介功能,并能够吸收其运营活动中产生的风险,”他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7月5日星期日引述。

根据最新规定,每个BPR都必须拥有至少60亿印尼盾的核心资本,如果核心资本低于该规定,BPR必须在向OJK提交月度定期报告后六个月内弥补资本短缺。

POJK No. 7 of 2026是以前POJK的改进,该POJK规范资本,即POJK No. 5/POJK.03/2015。

新规定还与各种最新规定相协调,包括关于BPR和伊斯兰BPR的POJK 2024年第7号规定,关于BPR资产质量的POJK 2024年第1号规定,以及关于BPR银行会计指南的OJK Circular 2024年第21号。

通过该条例,OJK还通过增加已缴纳的资本和以满足特定要求的土地和建筑物形式的固定资产形式的捐赠资本来管理最低核心资本的实现机制。

此外,该规定放宽了在满足资本要求时满足行政完整性的最后期限,并调整了资本化部分,包括将固定资产重新估值盈余余额调整为核心资本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行业合规性,POJK No. 7 of 2026还完善了对未按照适用规定履行最低核心资本义务的BPR的行政制裁条款,该条例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