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选举仍然由人民直接选举,政府和DPR被要求关注地方民主的质量改革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研究所(TII)的Arfianto Purbolaksono研究助理表示,政府和众议院需要在宪法法院(MK)关于地方选举的裁决后专注于地方民主质量改革。

据他介绍,第195/PUU-XXIV/2026号判决在最近一段时间内,在改变地方选举机制成为通过DPRD选举的言论中,提供了法律确定性。

“法院强调,目前的制度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实施,正如法院以前在各种裁决中所强调的那样,”他说,7月1日星期三援引ANTARA的话说。

除了提供法律确定性外,他还表示,该裁决还强调,地方民主的加强必须通过改善选举治理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减少人民在确定领导人方面的参与空间。

Arfianto表示,星期一(6月29日)宣布的裁决与TII题为“2026年政策评估”的研究结果一致,该研究表明,大多数印度尼西亚人仍然希望直接选举地方首长。

他说,这项研究还发现,地区首长的合法性不仅由宪法合法性方面决定,而且还由公众对民主进程的接受程度决定,民主进程为直接参与提供了空间。

此外,他认为,将直接市政选举与高昂的政治成本和腐败联系起来的论据需要更全面地看待。

“历史经验表明,当地方首长通过DPRD当选时,金钱政治的做法也发生,甚至在精英阶层中,政治交易的空间也更加封闭,”他说。

因此,他认为最高法院的裁决应该成为政府和众议院的转折点,将重点从关于选举机制的辩论转移到改善其组织质量。

“未来的选举法案需要针对加强选举监督,政治融资的透明度,对金钱政治的执法,选举组织者的能力建设以及社区政治教育,以提高地方民主的质量,”Arfianto说。

此前,最高法院表示,对2015年关于省长,摄政王和市长选举的第8号法律第1条第1款的材料进行测试的请求是不可接受的。

该条款规定,地方首长的选举是人民主权的实施,在省和地区/城市地区直接和民主地选举州长和副州长,摄政王和摄政王,以及市长和副市长。

在他们的请求中,四名学生,即Vendy Setiawan,Lala Komalawati,Susi Lestari和Afifah Nabila Putri,对该条款中的“直接”短语提出质疑。

申请人认为,该条款具有多重解释性,因为没有确定性规范来限制“直接”一词必须通过投票“由人民”来解释。因此,他们要求确认只有人民才能直接进行选举。

在法律考虑中,宪法法院没有发现申请人所指称的实际或潜在宪法权利的损害。

根据法院的说法,申请人对未来法律政策变化的可能性,政治话语和学术焦虑的担忧不是《选举法》第1条第1款生效的直接后果。

因为,根据法院的说法,到目前为止,地方选举仍然由人民直接进行。

“迄今为止,地区首领的选举机制由人民直接实施,以普遍适用的选举原则为指导,同时承认和尊重特殊或特殊性质的地区政府单位,“最高法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