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吞省警方逮捕了2名涉嫌欺诈朝圣者,他们从受害者手中骗走了76.5亿印尼盾

雅加达 - 班腾地区警察局刑事调查局(Ditreskrimum)逮捕了两名涉嫌欺诈和贪污的嫌疑人,他们以穆贾马拉特别朝觐的名义进行欺诈,受害者损失高达76.5亿印尼盾。

巴吞加兰省警察局公共关系科科长Kombes Maruli Ahiles Hutapea表示,两名姓NN(53岁)和NZ(31岁)的嫌疑人已被拘留在巴吞加兰省警察局拘留所。

“这个案件始于2026年6月2日的警察报告。受害者AW,Serang Regency的一家公司的所有者,最初被提供了一个VIP mujamalah特别朝觐套餐,每人3.2亿印尼盾,”Maruli说,6月26日星期五报道ANTARA。

然后,受害者要求增加设施,包括酒店,消费和交通。达成协议后,受害者计划以每人4.5亿印尼盾的费用运送19名候选朝圣者。

根据Maruli的说法,受害者随后将总计85.5亿印尼盾的账单中的76.5亿印尼盾分阶段转账给组织者。

然而,直到2026年5月16日的出发时间,所有候选朝圣者都没有被派往理由,因为朝觐签证尚未签发。

在调查中,嫌疑人NZ两次缺席调查人员的电话。在获得信息后,嫌疑人被怀疑要逃往国外,警方进行了逮捕。

“2026年6月24日,嫌疑人NZ在坦格朗市的一间公寓中被捕。在同一个地点,我们还逮捕了嫌疑人NN,“Maruli说。

Maruli解释说,NN扮演的角色是提供朝觐套餐,声称拥有可以派遣朝觐的HKN旅行社。

与此同时,NZ提供了一个帐户来容纳受害者的付款资金。

警方没收了多件证据,包括BNI银行转账的证据,价值数十亿印尼盾,两份发票,分别为40.5亿印尼盾和36亿印尼盾,一捆传票,PT Imtiyaz Global Wisata的个人资料文件,以及候选朝圣者的名单。

两名嫌疑人根据2023年第1号法案第492条和/或第486条,根据2019年第8号关于朝觐和朝觐的实施的法律第125条和第118条第21条第1款,根据刑法第1条第1款被指控。

“这两个人面临最高12年监禁或最高100亿印尼盾的罚款,”Maruli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