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通过追回犯罪所得资产将19.6万亿印尼盾退还国家财政
雅加达 - 通过追查和管理犯罪所得资产来恢复国家损失的努力继续显示出显着的成果。截至2025年,司法部资产恢复局(BPA)成功将19.6万亿印尼盾退还给国家财政。
国家检察官办公室资产恢复局局长昆塔迪表示,目前的执法不再只以惩罚犯罪者为导向,还确保因犯罪行为造成的国家损失可以得到恢复。
“执法范式现在不再以惩罚犯罪行为者为导向,而是转向恢复犯罪受害者造成的损失,”昆塔迪在6月24日星期三在雅加达印度尼西亚政府通信局(Bakom RI)办公室举行的最佳快速结果计划(PHTC)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他介绍,资产的恢复是确保犯罪所得资金和资产能够重新用于公众利益和国家发展的关键工具。
2025年向国家财政返还资金的实现与前一年相比急剧增加。2024年,一般犯罪、特殊犯罪和军事犯罪行为产生的资产结算产生的非税收国家收入(PNBP)为1.4万亿印尼盾。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19.6万亿印尼盾。
Kuntadi解释说,根据2024年第15号总统条例成立的资产恢复局的任务是追踪,没收,管理和恢复犯罪所得资产。
目前,BPA管理着分布在印度尼西亚各地的27,753个资产。在这些资产中,有1,376个资产的价值超过2万亿印尼盾,直接由BPA控制。
为了加强恢复国家损失的努力,检察官办公室还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负责追踪腐败罪犯和其他犯罪行为人的资产。该工作组的一个重要成就是成功追踪了腐败罪犯Eddy Tansil的资产。
2026年,BPA的目标是从管理被没收的资产中获得3.2万亿印尼盾的国家收入。截至2026年6月,已存入国家财政的存款记录为1.7万亿印尼盾。
“这些业绩将在2026年实现,因为BPA目前已采取了一些政策,以加快国家没收物品的完成,”昆塔迪说。
除了跟踪和管理资产外,检察官还继续优化国家没收物品的拍卖,以保持其经济价值,并立即将其结果退还给公众利益。
通过这种方法,资产的恢复不仅是执法的一部分,也是恢复国家损失和增加国家收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