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长:根据需要在民政部门部署警察
雅加达 - 国家警察局长Listyo Sigit Prabowo将军强调,将根据提出请求的机构的需要,并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制,在警察结构之外的职位上部署国家警察。
警察局长在回应批准修改《国家警察法》时发表了这一声明,该法案还规定了退休年龄以及国家警察成员在警察机构以外的某些职位上的任命。
Sigit说,国家警察从一开始就开辟了与组织结构外人员安置相关的反向空间,但过程仍然必须遵循适用的规定。
“在我们的方面,当然,我们为反向空间打开了空间,如果国家警察被安置在结构之外,我们也提供空间,”Sigit说,据ANTARA报道,6月10日星期三。
据他介绍,警察在文职部门的职位上的人员配置不是由警察机构单方面进行的,而是必须首先由需要部委或机构的要求开始。
此外,填补永久性职位的过程必须通过政府确定的机制,包括通过国家机构和行政改革部(PAN-RB)。
“只要有需求,然后通过相关部委,在这种情况下,PAN-RB部委,通过开放招标机制或根据现有法规确定的机制,当然我们将遵循这一阶段,”他说。
警察局长强调,如果没有相关机构的需求或要求,将不会在文职部门中部署国家警察。
“但是只要没有要求,我们警察也不会安置或鼓励。因为这个概念就是这样,“他说。
他补充说,新通过的《国家警察法》的衍生规则将成为执行该条款的进一步指导。
此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周二(9/6)的全体会议批准了关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警察法(警察法)的2002年第2号法律的第三次修正案草案,该草案被批准为法律。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主席哈比布罗赫曼表示,在刑法典(KUHP)和刑事诉讼法典(KUHAP)通过后,警察法案旨在完善各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