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内政部长诺埃尔被判处4.5年监禁
雅加达 - 2024-2025年期间的就业部副部长伊曼纽尔“诺埃尔”埃本泽尔·格鲁朗因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监禁,因为他被证明在2024-2025年期间接受了与K3证书和K3证书管理的敲诈案件有关的满足感。
主审法官Nur Sari Baktiana表示,Noel被证明在该案件中收到了34.3亿印尼盾的贿赂,作为安全和职业健康证书(K3)和一台Ducati Scrambler摩托车的非技术性处理。
“宣布被告被证明是合法和令人信服的,共同犯下腐败罪,正如第一项累积指控的第一个备选案文和第二项累积指控一样,”首席法官在6月4日星期四在中央雅加达国家法院的腐败犯罪法庭上宣读判决时说。
除了监禁外,诺埃尔还被判处2亿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罚款没有支付,则将以90天的监禁代替(替代)。
此外,首席法官补充说,诺埃尔还被判处额外的罚款,即1年监禁的1年监禁。
判决规定,已存入反腐败委员会(KPK)收容所账户的30亿印尼盾和已存入的BAIC汽车被视为替代性资金的支付。
主审法官表示,诺埃尔与案件中的另外10名被告一起敲诈勒索,在不同的审判中宣读了起诉书。
另外10名被告,即Temurila和Miki Mahfud,Fahrurozi,Subhan,Gerry Aditya Herwanto Putra,Sekarsari Kartika Putri,Anitasari Kusumawati,Supriadi,Irvian Bobby Mahendro Putro,以及Hery Sutanto。
在作出判决之前,陪审团考虑了Noel本人的一些不利和减轻因素。
解释了所指称的沉重情况,即诺埃尔作为国家组织者,没有努力实现良好的政府运作,并摆脱腐败,勾结和裙带关系(KKN)。
“虽然正在考虑的减轻处罚,但被告从未被判刑,有家庭负担,并在担任劳工部副部长期间取得了成就,”首席法官补充说。
因此,前内政部长被证明违反了1999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b款和第12条Bjuncto第18条,该法律已由2001年第20号法律和第127条第1款(1)修正和补充。
这项判决比检察官的要求略轻。
在2024-2025年期间,在Kemenaker环境中处理K3证书和满足的敲诈勒索案件中,诺埃尔此前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2.5亿盾,加上90天监禁,以及44.3亿盾的替代性资金,加上2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