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微型和中小型企业的最终所得税,Purbaya强调税收分裂的参与者再也不能利用所得税税率0.5%

雅加达 - 财政部长Purbaya Yudhi Sadewa强调,政府将打击微型,中小型企业(UMKM)滥用税收设施的做法,其中一个受到关注的做法是将大型企业拆分为几个实体,以继续符合获得0.5%的UMKM最终所得税(PPh)税率的资格。

据Purbaya称,已经发展的企业不应该再依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税收设施。

他还提醒说,将公司分成几个业务实体以压低低于规定限额的收入的努力很容易被税务机关发现。

“如果升班,那就好了。不要要求便宜。事实上,你应该感激。但它就是这样。小东西被公司分开了。是的,你以后也会被发现,“他告诉媒体在Danantara大楼,引自6月1日星期一。

这一声明是对税收分拆实践的回应,税收分拆是一种将已经发展成为几家小公司的业务分成几家小公司的策略,以便每个公司每年保持低于48亿印尼盾的营业额,以便企业家可以继续享受MSME最终所得税计划。

普尔巴亚解释说,最新的税收系统Coretax使政府能够更全面地监控实体之间的所有权和交易关系,因此进行这种行政工程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目前的税收体系,Coretax,被发现是谁。所以它不能再向前发展,“他说。

另一方面,政府正式通过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PP)收紧了使用中小微企业最终所得税设施的规定。

新规定通过合并个人纳税人的营业额和其成立的所有个人公司,改变了计算营业额上限的方法。

这项规定由PP 20/2026第57条第(2)款e项规定,根据该机制,如果总合并营业额在纳税年度内超过48亿印尼盾,纳税人及其所有个人公司不再有权在下一纳税年度使用MSME最终所得税税率。

为了说明这一点,政府举例说,一名纳税人在通信设备贸易中经营,拥有两个个人公司,即当所有三个实体的总营业额达到60亿印尼盾时,他们将自动失去中小企业最终所得税设施的权利。

收入合并也适用于某些家庭范围,对于选择分开财产或单独履行纳税义务的夫妻,每个人的收入仍然必须共同计算,包括他们成立的个人公司。

此外,未成年子女的收入也计算在营业额限制的计算中,即在政府提供的例子中,达到55亿印尼盾的家庭总营业额导致家庭成员拥有的企业不再有资格享受最终MSME税收优惠,即使个别企业的营业额仍然低于48亿印尼盾的限制。

通过这项政策,政府希望中小企业税收设施能够得到适当的利用,而不是被那些实际上已经发展到更大规模的企业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