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虚构住房案件被告被判处2年和3年监禁
雅加达 - 2022-2023年住房项目中涉嫌虚构采购的两个被告,赫里·努尔迪·纳苏蒂安和迪迪克·马尔迪亚托,被判处2年和3年监禁。
主审法官I Wayan Yasa表示,两名被告被证明已通过使用虚构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来管理公司资金,从而在账簿之外私下管理资金。
“宣布被告被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证明犯有腐败罪,如第二项指控所述,”首席法官在5月5日星期二在中央雅加达国家法院的腐败法庭上宣读判决的法庭法官说。
除了机构犯罪外,法官小组还判处两名被告分别罚款2亿印尼盾,条件是如果他们不支付,则以80天的监禁取代(替代)。
特别是Didik Mardiyanto,还被判处支付89.9亿印尼盾的替代性赔偿金,并被判处2年零6个月监禁。
主审法官解释说,虚构的采购是由两名被告在住宅建设项目上进行的,其中之一是东加里曼丹科拉卡摄政的smelterferonikel建设。
然后,Mines of Bahodopi Block 2 and 3项目,PT Vale Indonesia Tbk位于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摄政区,苏拉特-1煤炭FSPP,FSPP港口,移动发电厂包7和8,Bangkanai GEPP 140MW 0以及Manyar电力线。
证明了虚构的采购丰富了许多方面,即Didik Mardiyanto为353.3亿印尼盾,Herry为108亿印尼盾,PT Adipati Wijaya Imam Ristianto的董事为7.07亿印尼盾,从而使国家财政损失468.5亿印尼盾。
因此,两名被告被证明违反了《刑法》第604条第20条c款,第126条第1款,第18条,1999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以及2001年第20号法律的修正和补充。
在作出判决之前,陪审团考虑了一些不利和有利的因素。
情况不利,即被告的行为与政府在消除腐败和降低公众对国有企业机构的信任方面的努力相矛盾。
同时,所考虑的缓刑是被告在审判中表现得彬彬有礼,并且有家庭责任。
“在考虑了不利和减轻因素后,所作出的判决被认为接近正义感,”首席法官说。
陪审团判决的判决比检察官的要求要轻。此前,赫里和迪迪克分别被判处3年和5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印尼盾,并被判处1年监禁。
然而,尽管监禁的子项略重,但所判处的替代性罚款金额仍然相同。
Didik Mardiyanto被要求被判处支付360.3亿印尼盾的赔偿金,减去270.4亿印尼盾的退款,因此必须支付的余额为89.9亿印尼盾,加上1年零6个月的监禁。
同时,Herry被要求支付108亿印尼盾的替代性罚款,减去某些金额的退款,因此Herry不再承担支付替代性罚款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