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选举法》必须优先考虑印度尼西亚民主的客观需要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TII)的研究员Arfianto Purbolaksono敦促修改2017年关于大选的第7号法律(选举法)的计划,以加强政党改革,同时提高民主的质量。
“不要让选举法修正案成为妥协政党利益的场所。选举法修正案从未处于真空状态。它一直是立法中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利益的竞争场所,“他在4月19日星期日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根据Arfianto的说法,这种情况为“政策捕获”的发生提供了机会,即公共政策反映特定群体的利益,而不是广大公众的利益。因此,选举法修订案的实质有可能偏离其最初的目标,即加强民主制度。
他说,许多关键问题经常成为政治妥协的对象,从选举制度,议会门槛,选区规模到选举协调设计。 “通常情况下,决策不是基于民主的客观需求,而是计算谁受益和谁受到伤害,”他补充说。
他举了一个例子,即以前对选举法的修订被认为没有为选举的质量提供重大改进。因此,未来的选举法修订必须真正有利于公众利益,而不仅仅是政党的短期利益。
此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委员会二的成员穆罕默德·科辛表示,选举法修正案可能在下周开始讨论。他补充说,众议院委员会二从一开始就为公众参与选举法修正案的讨论开辟了参与空间。
来自PKB派系的政治家说,他的政党多次举行公开听证会(RDPU),邀请学者和民间社会团体提交选举法修订意见。
“我认为,在众议院休会有前不久,将举行选举法草案的讨论时间表。第二委员会将听取BKD(众议院专业机构)关于选举法草案的介绍,”Khozin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