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部长:罚款不会取消公司恢复环境的义务
雅加达 - 环境部长(LH)Hanif Faisol Nurofiq强调,罚款的形式不会消除公司恢复其业务影响的环境的义务,包括与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南加里曼丹洪水原因的指控有关。
Hanif表示,尽管一些公司已经支付了罚款,但2009年第32号法律强调,环境恢复的义务必须得到充分执行。
“环境恢复措施必须纳入环境文件中,即使罚款已经支付,”他在4月9日星期四在加里曼丹西爪哇省班加尔巴鲁进行的工作访问期间说。
在西加里曼丹,KLH审计了大约182家公司,这些公司被认为对一些地区的洪水做出了贡献。
Hanif解释说,尽管南加里曼丹省和其他地区的许多公司已经支付了罚款,但他们的身份没有公布,以根据法律规定保持信誉。
“环境制裁的国家非税收入(PNBP)也超过了目标。从2026年的4450亿印尼盾的目标来看,存款实现已经达到1.4万亿印尼盾,主要来自南加里曼丹的公司,以及其他正在收取恢复费用和环境损失的省份,“他说。
Hanif强调,环境恢复的整个过程不能由罚款支付来取代。尽管已经支付了罚款,但该公司仍必须根据已确定的环境协议进行全面恢复
此外,他提醒注意将环境恢复纳入公司正式文件的必要性,因为这对于确保记录和法律监督每项恢复工作至关重要,以防止在现场放弃责任。
迄今为止,KLH继续通过与包括南加里曼丹在内的地区政府的协调,监测环境恢复的进展。
“这一举措对于根据计划进行所有恢复活动,有效并对环境质量产生实际影响至关重要,”Hanif说。
关于从KLH获得制裁的公司的确切数量,LH部长没有提到,只是强调了数量很大,但主要重点是环境恢复的确定性和严格的法律制裁的实施。
“数量相当大,但最重要的是,正在采取实际措施恢复环境,”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