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韦恩声称仍持有苹果10%的股份,价值突破6万亿印尼盾
雅加达 - 来自技术史上一个长期被遗忘的人物的一项令人惊讶的声明。苹果公司的第三位创始人罗纳德·韦恩突然宣布,他仍然持有该公司10%的股份,尽管众所周知,苹果成立后仅12天他就辞职了。
他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发表了这一声明,重申了他之前在计算机历史博物馆的评论。韦恩坚持认为,他从未真正出售过他在苹果的股份。
“我从一开始就参与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做了几个星期的各种工作,”韦恩说。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仍然持有 - 至少在我看来 - 10% 的股份。我从未将我在苹果的股份卖给任何人。”
这一说法立即引发了争论,因为如果这是真的,韦恩理论上将拥有巨大的财富。
宣称与法律事实相冲突
如果参考苹果的估值,该估值在2025年10月曾触及4万亿美元,那么10%的股份相当于约4000亿美元。这个数字将把韦恩列入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的行列,与埃隆·马斯克(Elon Musk)等人的名字竞争,并超过杰夫·贝佐斯(Jeff Bezos)和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然而,从法律和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一说法很难维护。
据了解,韦恩与苹果的早期合作伙伴关系(也涉及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以800美元的支付方式结束。这一决定是出于他对公司债务风险的担忧,他可能要为公司承担个人责任。
一年后,当苹果公司由迈克·马库拉(Mike Markkula)转变为一家公司时,所有以前的所有权索赔都得到了正式解决。马克库拉以5308.96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最初的合伙企业,然后将其分成三位创始人,包括韦恩,以确保未来不再有任何索赔。
这意味着,从苹果公司成立之初,韦恩就合法地放弃了他对苹果的所有权利。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标志着韦恩离开苹果的合同文件实际上是一件有价值的文物。2011年,该文件以16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远远超过他从苹果的参与中获得的任何东西。
韦恩的故事经常被称为“商业史上最昂贵的决定之一”。但随着他的最新声明,叙述再次发生了变化 - 从遗憾到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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