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ra DPRD代理秘书为回乡使用公务用车道歉
BLORA - 中爪哇省布洛拉摄政区DPRD代理秘书Agus Listiyono承认,在宰牲节期间,他使用带有K 28 E警察号码的红色牌照公务车离开该地区。
“我很抱歉。我自己开车,“Agus说,根据ANTARA于3月23日星期一报道。
阿古斯解释说,公务车辆的使用发生在星期六(21/3)。第二天早上,大约10.00 WIB,他的政党对布洛拉摄政王阿里夫·罗赫曼的住所进行了亲密接触。
此后,在11.00 WIB左右,Agus继续前往Kunduran区,Blora的父母家。而当天下午,在15.30 WIB左右,他从Kunduran出发前往Sragen,拜访岳父岳母。
他通过Kuwu,Wirosari,格罗博甘摄政道路旅行。
然后,在17.00 WIB左右,这辆公务车预计将在Sragen的Tangen Highway地区通过,并被拍摄下来,然后照片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在Kunduran的父母之后,我去了Sragen的岳父,以便在伊斯兰新年期间进行亲密接触,”他说。
阿古斯知道,消除腐败委员会(KPK)关于控制和预防满足的第2/2026号通告,其中包括提醒不要将国家设施用于个人利益。
然而,他仔细理解并实施了这些规则。
“我知道有KPK的信,我感到内疚,因为我没有仔细理解它,”他说。
他补充说,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很短,不会用于其他目的,而只是为了建立联系。
阿古斯还确保周日(22/3)晚上已经回到布洛拉。 “只有一天,没有去任何地方。周日(22/3)晚上我已经回来了,“他说。
此前,该公务车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照片后,引起了网民的关注。
网民质疑是否遵守了用于公务的车辆的使用规则,这些车辆应该用于公务目的。
根据PAN部长第PER/87/M.PAN/8/2005号条例,政府运营车辆用于支持主要任务和职能的执行,而不是用于个人利益。
此外,KPK还提醒,在节日期间使用国家设施时,保持诚信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