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委员会敦促政府撤销威胁媒体的印尼 - 美国贸易条款
雅加达 - 记者委员会要求政府撤销印尼 - 美国贸易互惠协议中的两项条款,该条款被认为直接威胁到国家新闻生态系统。这两点涉及在出版业中开放高达100%的外国资本,并限制国家在监管数字平台方面的作用,以支持媒体。
在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在雅加达接受编辑并由新闻理事会主席Komaruddin Hidayat博士签署的一份声明中,该机构评估了2026年2月19日在华盛顿特区签署的协议的内容有可能与印度尼西亚适用的规则发生冲突。
第一个亮点是第2.28条,其核心要求印度尼西亚在许多领域,包括发行方面,向美国投资者开放无限制的外国投资。对于新闻理事会来说,这一条款意味着为媒体部门的外国所有权铺平了道路,特别是对美国投资者。
问题是,该规定被认为与2002年关于广播的第32号法律不一致,该法律限制广播机构的外国资本最多为20%。1999年关于新闻的第40号法律确实通过资本市场为外国资本提供了机会,但不允许拥有多数股权。
第二点是第3.3条。在该条款中,印度尼西亚政府被要求避免要求美国数字服务提供商通过付费许可证、用户数据共享和利润分享来支持国内新闻组织。新闻理事会认为,该条款与2024年第32号总统令相冲突,该总统令实际上要求数字平台通过与新闻公司的合作来支持高质量的新闻业。
如果被允许,新闻理事会说,总统令可能会失去其强制力。平台和媒体的合作仍然可能发生,但仅限于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而不是义务。
因此,新闻理事会要求政府取消出版业100%外国所有权条款并删除第3.3条。对于新闻理事会而言,国家有义务保持新闻业的商业健康,产生高质量的新闻,并受到保护,以便能够履行其作为民主第四支柱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