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警官向巴布亚迪沃尼出售火器弹药7年监禁
安汶 - 安邦地区法院法官判处六名被指控的枪支弹药经销商巴布亚。
"被告因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被判犯有违反《紧急状态法》第1款第1款(1)的罪行而被判处监禁。 1951年6月3日星期四,安汶法官小组主席帕斯蒂·塔里根援引安塔拉的话说,《刑法》第一条第338条第55条第(1)款第1条第12款。
在安汶岛警察局和人民党任职的两名国家警察,即圣赫尔曼帕利贾马别名桑德罗(34岁)和穆罕默德·罗米·阿尔万皮图别名罗米(38岁)被判处7年监禁。
另外四名同事是平民,萨鲁尔·努尔丁(39岁)被判处12年监禁,被告里德万·莫赫森·塔哈卢亚(44岁)、汉德里·莫尔萨利姆(43岁)和安蒂·塔南(50岁)被判处7年监禁。
由帕斯蒂·塔里根率领的法官小组在两名成员耶尼克·图拉克和罗尼·费利克斯·维桑的陪同下说,6名被告被判犯有共同接受、移交、携带、拥有、储存、隐藏、使用无权利使用火器和弹药的罪行。
其他指控被告的人因其困扰社会的行为而被判入狱。然后,被告萨赫鲁尔·努尔丁曾被定罪别名雷西迪维斯,并成为枪支流通的主要肇事者,另外两名被告是国家警察成员。
而闪电的事情是,被告承认他的行为,并承诺不再重复。
法官小组作出的判决比检察官埃科·努格罗霍的要求要轻。
最初,检察官判处两名国家警察10年监禁,而另外4名同伙则因萨鲁尔·努尔丁被判处12年监禁而被起诉。
里德万·莫赫森·塔哈卢阿(44岁)、汉德里·莫尔萨利姆(43岁)和安蒂·塔南(50岁)分别被判处8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