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者在坦格朗市购物中心前向买主出售摩托车时被捕
雅加达 - 警方在万丹省坦格朗市购物中心外停车场与中间人进行交易时逮捕了一名偷车者。
坦格朗地铁警察局AKBP Parikhesit的Kasat Reskrim在雅加达的声明中说,星期三,雅加达,说,首字母缩写RTS(28)的肇事者在西爪哇省Gunung Sindur的Pengasinan村的Jeletreng村被捕。
“事件发生在星期二(3/3)晚上,当时受害者将他的摩托车停在路边停车场,然后进入商场。但是当他回来时,摩托车不在现场,“他说。
根据Parikhesit的说法,该车辆配备了GPS,因此受害者立即向警方报告,操作团队(opsnal)立即移动,跟随指向茂物摄政区Sindur山地区的信号。
一旦知道车辆的位置朝Bogor移动,该小组立即进行跟踪和追捕。
“我们成功地将肇事者从与首字母缩写C.H. alias A(43)的中间人进行交易时逮捕,该中间人也被逮捕,”他说。
从检查结果来看,肇事者承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到Tangcity。然后,他坐在停车场附近,观察了大约两个小时的情况,寻找一辆被认为安全疏忽的车辆。
当他发现摩托车没有锁住车把时,肇事者把它推离停车场。“然后,他在偷走摩托车之前制作了一个复制钥匙,”Parikhesit说。
他补充说,在交易完成之前,肇事者曾要求转账人通过数字钱包应用程序支付15万印尼盾的费用,以制作复制钥匙。
“这不是第一次。肇事者已经两次将摩托车卖给了同一个中间人。这意味着,这种做法有模式和习惯,“他说。
从肇事者的手中,警方没收了一辆黑色摩托车,复制钥匙,两部手机以及一些车辆文件。
两名肇事者已被拘留在坦格朗市地铁警察局,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警方还在调查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网络。
肇事者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并被指控为习惯或谋生的习惯或谋生的习惯,如《刑法》第477条第591条或《刑法》第592条所述。
坦格朗地铁警察局长Kombes Pol Raden Muhammad Jauhari提醒公众不要在停放车辆时松懈,特别是在开放区域。
“确保车辆锁定方向盘,使用额外的钥匙,并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犯罪发生是因为有机会。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盗窃犯,“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