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修改了“妨碍司法”条款的措辞,以免被误解
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修改了1999年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Tipikor法)第21条中的obstruction of justice或司法阻碍的措辞,以免被误解。
通过第71/PUU-XXIII/2025号判决,最高法院表示,《反腐败法》第21条规范中的“直接或间接”短语与宪法相抵触,并且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批准申请人的部分请求,”首席法官Suhartoyo说,他宣读了3月2日星期一ANTARA报道的判决。
在法律考虑部分,宪法法官Arsul Sani表示,关于司法障碍的条款中的“或间接”短语允许看似不那么明确的行为形式,但被认为阻碍了司法程序。
Arsul补充说,这种行为,如传播虚假信息,社会压力或使用中间人,其评估由执法官员主观地进行。
如果与申请人的职业有关,律师通过媒体进行出版或举行公开讨论和研讨会,以捍卫其客户,则可能会被归类为间接形式的司法障碍。
根据MK的说法,同样的潜力也可能发生在新闻工作者对正在进行的案件进行调查以向公众提供信息的行为中。
MK认为,《反腐败法》第21条中的“或间接”短语的存在模糊了言论自由空间中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
“因此,它有可能导致所谓的过度刑事化,”Arsul说。
这种状况实际上会造成法律的不确定性。因为,人们无法预测哪些行为实际上是合法的,哪些行为会被归类为可判刑的行为。
此外,最高法院认为,“直接或间接”一词经常引起一种不单一的解释,因此除了造成法律不确定性之外,还经常造成肆无忌惮。
在这个层面上,法院认为这个短语有可能被滥用,以能够诱捕任何被执法部门视为阻碍法律程序的人。
此外,普遍而言,最高法院提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第25条。事实证明,“直接或间接”一词不是司法阻碍罪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普遍而言,司法障碍或犯罪行为的存在并不取决于直接或间接使用短语的存在或不存在,”他说。
另一方面,在国家刑法的发展中,新刑法典也没有在关于司法障碍罪或妨碍法律程序的犯罪的规定中列出“直接或间接”一词。
因此,根据MK,只要每个人故意阻止,阻碍或挫败法律程序,无论是在调查阶段,起诉阶段,还是在法院对腐败案件中的嫌疑人和被告或证人的审判中,都可被指控违反《Tipikor法》第21条。
“根据上述法律考虑的说明,法院认为,只要与“直接或间接”一词有关,刑法第21条的规范就与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相抵触,并且没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Arsul说。
在此裁决之前,刑法第21条规定,“任何故意直接或间接阻止,阻碍或阻碍对腐败案件中的嫌疑人和被告或证人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的人,应判处最少3年徒刑和最多12年徒刑和/或至少150,000,000印尼盾和最多600,000,000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