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DP校友的儿子仍然是印度尼西亚国民,AHU总局质疑英国WNA的地位
雅加达 - 司法部(Kemenkum)Widodo一般法律行政总干事(Dirjen AHU)质疑Dwi Sasetyaningtyas LPDP校友如何为其子女获得英国护照(UK)。
这是因为根据2006年关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公民身份的第12号法律,印度尼西亚坚持血统原则(根据血统)并坚持单一公民身份制度。据了解,目前Dwi Sasetyaningtyas和她的丈夫仍然是印度尼西亚公民(WNI)。
“好吧,如果两个印度尼西亚公民有后代,那么他们的孩子当然就是印度尼西亚的孩子。然后,孩子出生在哪个国家,他是否根据血统继承了血统,如果血统仍然是印度尼西亚公民。或者血统(根据出生地),“Widodo于2月26日星期四说。
根据各种媒体上流传的视频,LPDP的收件人被记录为或被认为是英国公民或英国公民。因为英国不承认ius soli来确定某人为其公民。
“当然,这是一个问题,你的孩子是否真的出生在那里,在英国,而英国是其中一个不遵循ius soli的国家之一,不是基于出生地线,”他说。
Widodo还强调了Dwi的两个孩子都未成年或未成年人的年龄。根据印度尼西亚适用的法律,在孩子达到18岁之前,他们不能被允许选择他们的国籍,直到他们达到21岁或结婚。
然后,在某些情况下,Widodo继续说,一个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在另一个国家拥有永久居民,因此可以改变国籍。然而,该规则适用于有权决定其国籍的成年人。
“如果你从出生和父母的血统来看,当然(他的孩子 - red)仍然是印度尼西亚公民。但是,与父母一样,他们被转移到或被告知他们似乎是外国公民,“他解释说。
维多多提醒Dwi不要干涉未成年子女决定公民身份的权利,因为法律禁止对儿童进行强制。
“所以这当然不是我们所有人的教训,特别是《儿童保护法》不应该强迫一切对孩子的基本权利,当父母过度干涉他们的孩子时,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教训,”他说。
维多多表示,政府正在起草《国籍法案》(RUU),该法案将收紧获得和放弃印度尼西亚公民身份的规定。在过去五年中,外国公民成为印度尼西亚公民的兴趣相当高,达到数百到数千份申请。然而,入籍过程是严格和有选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