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Jaksel拒绝理查德·李的预审诉讼,警方提供解释
雅加达 - 警察地铁雅加达透露,拒绝了理查德·李医生(DRL)提出的预审诉讼,该诉讼涉及他被指控涉嫌违反消费者保护以及美容产品和护理案件。
“DRL嫌疑人的预审诉讼被完全驳回。这意味着调查符合适用的规定。为什么?因为在这一案件中,调查人员在SPDP发布后不到7天,就向检察官办公室,报告人和被报告人发送了SPDP”,地铁雅加达警察局公共关系负责人Kombes Budi Hermanto说,ANTARA,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
另一个原因是,主要内容不是预审机构的权力,因为这是形式问题。此外,嫌疑人确定通知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这意味着,根据时间‘最后期限’,根据材料,因此在确定嫌疑人过程中没有法律缺陷,”他说。
这一拒绝还得到了《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的证据的支持,即申请人在本案中检查了18名证人,其相关性与3名专家检查相符。
“因此,预审法院对DRL嫌疑人的裁决被完全驳回,并向申请人收取诉讼费用,”Budi说。
南雅加达国家法院(Jaksel)的陪审团驳回了理查德·李提出的预审诉讼,指控他涉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涉及美容产品和护理。
“审判:1.驳回申请人的预审请求。2.向国家收取零费用,“首席法官Esthar Oktavi在南雅加达地区法院的预审听证会上说。
在他的考虑中,法官表示,对理查德·李的嫌疑人定罪是基于符合刑法规定的一系列证据。
“考虑到在审判中还透露,嫌疑人的确定是基于足够的证据,即上述18名证人,3名专家等”,他说。
理查德·李于2025年12月15日被指控涉嫌违反与产品和美容“治疗”有关的消费者保护案件。
在警察报告中,该报告已以LPB编号7317/XII/2024/SPKT/Polda Metro Jaya的编号进行了注册,Richard Lee涉嫌违反了多项条款。
第一,第435条与2023年第17号卫生法第138条第2款(2)条相结合,最高可判处12年监禁和最高50亿印尼盾的罚款。
然后,第62条第(1)款与1999年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第8号法律第8条第(1)款和第9条第(1)款相结合,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和最高20亿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