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东爪哇Kadindik勒索学生被判入狱1.5年
雅加达 - 来自泗水的两名学生,Sholihuddin和M. Syaefiddin Suryanto,在泗水国家法院(PN)被指控勒索东爪哇教育局局长(Kadindik)Aries Agung Paewai,被判处1年6个月监禁。
东爪哇高级检察官办公室(JPU)的检察官Sri Rahayu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了Aries Agung Paewai作为公职人员的良好声誉和荣誉。
“被告被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实施了勒索,这是根据2023年第1号法律第433条第(2)款和第612条关于刑法和2026年刑事调整条例的规定,”JPU在2月9日星期一报道的听证会上说。
在检察官的考虑中,不利因素是,被告的行为被认为玷污了受害者作为国家官员的良好声誉和尊严。
同时,减轻了两个被告从未被判刑,并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合作态度。
针对这一要求,两名被告的法律顾问Faisol表示,他将在法官小组的日程安排下,在后续听证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交辩护备忘录(pledoi)。
此前,两人被指控以示威和传播通奸问题以及腐败指控的威胁方式勒索受害者2000万印尼盾。
由于他的行为,JPU用《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替代指控绑架了这两名被告,该条款涉及以暴力威胁勒索。
此外,他还被指控违反《刑法》第369条第1款关于诽谤威胁的规定,以及《刑法》第310条第1款和第2款关于口头和书面诽谤的规定,并结合《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