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由行政部门控制,司法独立被认为是脆弱的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穆斯林大学的国家法律专家Fahri Bachmid博士强调,司法独立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法官在裁决案件方面的自由。据他介绍,司法独立必须得到体制和预算独立的支持,才能真正摆脱其他权力分支的干涉。
这是Fahri在1月28日星期三在印度尼西亚宪法法院(MK)举行的关于第189/PUU-XXIII/2025号案件的法律测试听证会期间作为专家提供的。
“司法独立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而是一个建立在三个相互锁定的主要支柱上的生态系统,即法官独立性,机构独立性和预算独立性,”Fahri在宪法法官大会面前说。
他强调,这三个支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其中一个削弱,特别是预算方面,那么宪法对司法独立的保证将失去其物质基础。
“如果一个支柱是脆弱的,特别是经常是最脆弱的预算支柱,那么对独立司法权的宪法保障将失去其物质基础,”他说。
Fahri强调了最高法院(MA)和宪法法院的预算机制,直到现在,这些机制仍在通过谈判过程和财政部批准预算执行文件(DIPA)的过程。据他介绍,该程序有可能为行政干预司法机构开辟空间。
他认为,尽管司法预算在国家预算中单独列出,但印度尼西亚尚未拥有与司法权力预算独立性有关的明确宪法保证。此外,既没有行政修改的保护,也没有直接向众议院提交预算的机制。
在他看来,对预算的控制等同于对权力的控制。
“谁控制了预算袋,谁就真正控制了权力,”Fahri说。
他继续说,财政依赖有引发利益冲突的风险,特别是在政府成为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调查案件的当事方时。
“司法机构如何能够在政府成为其中一方的争端中作出裁决,同时又必须向政府请求或谈判其业务预算?” 他说。
Fahri还提到了MA法和MK法中的“自己的预算眼睛”短语,该短语被认为已经退化了意义。在实践中,这个短语被理解为行政方面,而不是对预算管理的完全主权。
“这个短语现在只是国家预算帐户的术语。同时,预算的实质仍然由总统领导的部委控制,“他说。
相比之下,Fahri认为,审计院的预算机制更能反映国家机构的独立性,因为它可以直接提交给众议院。根据他的说法,该模型可以成为司法机构的先例。
他还批评了《国家财政法》第7条第(2)款b项,该条款授权财政部长批准DIPA。该条款被认为有可能创造不平衡的权力关系。
Fahri还鼓励宪法法院对该规范进行有条件的解释,以便行政权力仅限于现金管理的技术功能。
“如果没有自治的预算自主权,并且与纯粹的行政裁量权分开,那么1945年宪法第24条第(1)款中的“独立”属性将只是一个规范性口号,失去了功能,”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