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第三委员会为加快国家警察改革提供了8个要点:其性质是约束性的,并得到后续行动
雅加达 - 国民议会第三委员会在与国家警察总长Listyo Sigit Prabowo的联合工作会议上,为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Polri)提供了八点改革加速建议。从印度尼西亚总统领导下的国家警察,到国家警察法案的形成。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委员会III主席哈比布罗赫曼强调,8点警察改革具有约束力,将由众议院委员会III采取后续行动。
“我们需要强调,众议院的建议具有约束力,是的,”众议院第三委员会主席Habiburokhman于1月26日星期一在雅加达Senayan的国会大厦表示。
“当然,我们将继续实施这8个改革点,”他补充说。
其中,8个加速国家警察改革的要点包括:众议院委员会强调,国家警察的地位直接隶属于总统,而不是以部长的形式存在,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警察局长(Kapolri)领导,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理事会批准的总统任命和解雇,如第7条所规定。
第二,众议院委员会支持Kompolnas最大限度地帮助总统确定印度尼西亚国家警察的政策方向,并根据MPR第Vll/MPR/2000号TAP第8条的规定,向总统提供有关任命和解雇国家警察的考虑。
第三,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委员会强调,根据2025年第10号警察条例,可以指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警察(警察)成员在警察组织结构之外担任职位,因为这符合1945年第30条第4款,并将该材料纳入《警察法》的修正案。
第四,众议院委员会将根据1945年第20A I-JUD条例最大限度地监督国家警察,并要求通过继续完善调查局,检查局和Proparn来加强对国家警察的内部监督。
第五,众议院委员会强调,目前以基层为基础(自下而上)的原则实施的国家警察预算规划和编制,即从警察各级部门的所需资源提案开始,根据财政部从指示性预算上限,预算上限和预算分配上限到警察IPA的预算上限,通过遵守2023年PMK第62号和2024年PMK第107号中规定的预算编制机制,已经非常符合国家警察改革精神,必须得到维护。
Enam,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委员会要求在警察改革中强调文化改革,首先是通过增加尊重人权和民主的价值观来最大限度地改进警察教育课程。
第七,众议院委员会要求在警察任务的执行中最大限度地利用技术,例如在执行任务时使用人体相机,汽车相机,并在检查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
第八,众议院委员会强调,根据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2022年关于制定法律法规的第13号法律、2019年关于MPR、DPR、DPD和DPRD的第13号法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众议院和政府将制定《国家警察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