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齐档案大楼腐败被告被判处16个月监禁
班达亚齐 - 班达亚齐国家法院腐败犯罪法庭的法官判处一名被告因建造档案大楼而被判处腐败罪,处以一年四个月或16个月监禁。
判决由贾马鲁丁领导的法庭在1月9日星期五在班达亚齐国家法院的班达亚齐腐败犯罪法庭的审判中宣读。
被告Budi Hermawan担任亚齐东部PTD档案大楼建设的技术活动执行官(PPTK),亚齐省人民住房和居住区部。
除了监禁外,法官小组还判处被告Budi Hermawan支付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作为替代性惩罚,如果他不支付两个月的监禁。
与此同时,同一案件中的另一被告,即Mahdi担任CV Rahmat Construction的副主任,作为档案大楼建设服务的提供者或执行者,被判处一年监禁。
法庭还判处被告Mahdi支付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如果在两个月内不支付,则作为替代性惩罚。
陪审团裁定,被告人Budi Hermawan和被告人Mahdi被判犯有违反1999年第31号法律第3条第(1)款和第18条的罪行,该法律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关于消除腐败犯罪,并违反《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
在其裁决中,法官小组表示,亚齐省人民住房和居住区局管理了25亿印尼盾以上的预算,用于2022年东亚齐PTD档案大楼的建设。
拍卖过程结束后,该大楼的建设工作由CV Rahmat Konstruksi以24亿印尼盾的报价完成或实施。
然后,建筑规格从两层改为一层。档案大楼建设预算也改为17亿印尼盾。
然而,在执行中,发现工作不符合规格。报告工作不符合现场执行。施工监理报告也被伪造。
“根据东亚齐摄政的检查结果,在档案大楼建设工作中发现国家损失达2.98亿印尼盾,”JPU说。
根据该判决,被告表示正在考虑。法官给了两名被告七天的时间来决定他们的立场,接受判决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