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sril: 直接或通过DPRD的Pilkada都是宪法的

雅加达 - 负责法律,人权,移民和教养事务的协调部长(Menko Kumham Imipas)Yusril Ihza Mahendra表示,直接或通过DPRD的选举都是宪法的,或者与宪法不一致。

Yusril说,该条款提到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基本法第18条,该条规定,地区负责人以民主方式当选,而没有明确说明选举机制。

“地区负责人直接或通过DPRD选举,两者都是宪法的。1945年宪法第18条的规范只要求民主选举,“Yusril在ANTARA于1月9日星期五报道的声明中说。

就个人而言,尤斯里尔认为,通过DPRD而不是直接选举,与1945年宪法序言第四段中提出的人民主权哲学相一致,即由智慧领导的公民原则/代表。

“这个基础教导民主不是由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运行的,而是通过智慧和智慧,并在协商机构中实施;议会和代表;众议院和DPRD,“他说。

从哲学上讲,他解释说,大量的人不可能直接进行协商。因此,协商机制只能通过代表机构进行,如MPR,DPR和DPRD。

“协商只能通过协商机构或代表机构进行。这是由创始之父制定的国家理念。然而,在改革时代,我们常常忘记这一点,“他说。

在实施方面,Yusril副总理认为,直接选举实际上会造成更多的伤害而不是好处。他强调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直接选举中的高政治成本。

“直接选举显然成本很高。这些高成本促使当选的地方长官滥用权力,以掩盖已经花费的政治成本,“他说。

他认为,在直接市政选举中,监督金钱政治的做法要困难得多,因为它涉及数万人到数百万选民。 “监督有限的DPRD成员比监督直接市政选举中的数百万选民更容易,”他补充说。

此外,尤斯里尔还表示,通过DPRD进行的选举为当选具有能力和诚信的地区负责人候选人提供了更大的机会,而直接选举被认为为那些只依赖知名度或资本实力的候选人提供了空间。

“间接选举更可能选择有能力当选的候选人,而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受欢迎或有很多钱,”他说。

然而,尤斯里尔强调,关于地区首长选举机制的辩论不应该以黑白方式处理。

据他介绍,在目前的情况下,主要重点是改进直接选举制度,以减少迄今为止出现的各种弊端。

Yusril说,这些改进包括政治融资的安排,加强对政治金钱行为的监督,以及提高政党对地区领导人候选人的干部和招募质量。

他意识到一些政党的愿望,即通过DPRD将选举制度改为间接选举。然而,Yusril强调,人民的投票仍然必须成为确定地区民主政策方向的主要参考。

“人民的声音,他们希望非直接或直接选举,必须由政府,众议院和政党以公正和明智的方式倾听和观察,”他说。

据尤斯里尔称,民主要求开放,以倾听人民的愿望,同时共同承担责任,确保所选择的任何制度都能公正,诚实和文明地运行。

“无论政府和众议院决定修改《选举法》的任何制度,都必须受到各方的尊重,作为民主决策,”Yusril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