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拉扎克因被拒绝拘留而上诉

雅加达 - 前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对马来西亚高等法院驳回他要求在家里服刑的剩余时间的决定提出上诉。

据ANTARA报道,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法律团队成员穆罕默德·法汉·穆罕默德·沙菲(Muhammad Farhan Muhammad Shafee)表示,上诉通知书已于2025年12月24日提交给上诉法院,即2025年12月22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判决宣读后的第二天。

据了解,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因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4200万令吉的资金而申请软禁。

纳吉布表示,给予软禁地位是基于马来西亚第16任国王的声明文件(附录),该文件未在马来西亚宽恕委员会的听证会上提交。

在SRC国际案件中,纳吉布被判处12年监禁和2.1亿林吉特的罚款。此后,刑期减为六年监禁和5000万林吉特的罚款。

与此同时,在另一案件中,即与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有关的滥用权力和贿赂案件中,纳吉布·拉扎克因25项指控被判有罪,总共被判处15年监禁,并被罚款114亿林吉特(47.1万亿印尼盾)。

法官表示,在纳吉布·拉扎克(现年72岁)完成SRC国际案件的刑期后,1MDB案件的判决必须服刑。

纳吉布的律师团队还表示,一旦收到法院的正式命令以供验证,将立即就1MDB案件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