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帕曼· 尼翁帕, 法官谁 "释放" 里齐克 · 希哈布从监狱, 建立自由帕桑特伦在南苏拉威西

雅加达 - 被告Rizieq Shihab因涉嫌违反梅加门东的卫生协议(Prokes)被判处2000万卢比的罚款,缓期5个月执行。这一判决比检察长(JPU)的要求要轻。

5月27日星期四,在东雅加达地区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主审法官苏帕曼·尼翁帕主持了对判决书的宣读。

苏帕曼·尼翁帕说:"如果5个月内无法支付刑事赔偿金,将处以2000万卢比的罚款。

判决中有两个考虑是繁重和减轻的。有罪地,里齐克被判定不支持政府阻止COVID-19传播的计划。

里齐克在放松的同时,被认为信守了要求他的支持者不要出庭的承诺。

苏帕曼·尼翁帕说,里齐克也被认为是一个宗教人物,因此它可以成为社区的榜样。这些考虑显然是在公共场合的利弊。

索索克·苏帕曼·尼翁帕

苏帕曼·尼翁帕MH来自南苏拉威西的马卡萨尔。2012年,苏帕尔曼在南苏拉威西州瓦霍摄政的索吉村建立了佩桑特伦。比桑特伦被命名为哈迪·伊斯兰。他创立的佩桑特伦对他的学生是免费的。

苏帕曼·尼翁帕建立了这个佩桑特伦,以实现阿拉克,一个古老的理想,他现在实现。就本案而言,苏帕曼不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人。

早在PN贾克提姆的长老之前,苏帕曼就被安置在PN潘卡涅和PN马卡萨尔。他曾经主持过对国际毒贩的审判,他拖着阿米鲁丁·拉赫曼,又名阿科。阿科被判处死刑。

特别是里齐克的案子,苏帕曼领导了两个案件。第一,病例编号 226/Pid.B/2021/PN。Jkt.Tim,Rizieq被控犯有2018年卫生检疫法第6条第93条和/或《传染病爆发刑法》第14条第1款和第/或第216条第1款。

第二,病例编号 221/Pid .B/2021/PN。Jkt.Tim. Rizieq 被指控犯有《刑法》第 93 条和第 /或第 216 条第 (1) 款第 1 款。第55条第1款刑法和/或第92条关于卫生检疫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