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丹PN法官判处5名毒品走私者终身监禁,128公斤大麻
梅丹 - 北苏门答腊梅丹地方法院的法官判处128公斤证据的128公斤大麻类毒品快递被告人终身监禁。
“对被告人判处终身监禁,”首席法官As’ad Rahim Lubis在12月16日星期二在棉兰国家法院宣读判决时说。
五名被告,即Dehya A Qaby别名Tibar,Samsudin别名Sudin bin Aminudin和Ansarolah别名Fauzan,他们都是Acehnese。
另外两名被告,即拉尼尔拉别名纳尔迪是拉布海滩的居民,拉斯杜丁·哈西布安别名班·乌丁是棉兰市尼本街的居民。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是合法和令人信服的,违反了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1款第114条第2款,”他说。
法庭裁定,被告的行为不利于支持政府打击毒品犯罪的计划。同时,没有发现减轻处罚的情况。
在宣读判决后,法官给被告和梅丹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七天时间来对判决表示态度。
“被告和检察官有七天的时间,他们可以接受判决或提出上诉,”as'ad说。
这项判决比检察官Septian Napitupulu的指控要轻,后者此前要求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
检察官办公室在起诉书中解释说,五名被告于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在斯瓦拉扬马朱巴加马兰达II,Denai街,Tegal Sari Mandala II村,Denai区,棉兰市停车场被国家麻醉品机构(BNN)逮捕。
“这个案件始于被告Rasudin向被告Dehya订购了200包大麻,但被告Dehya只能提供100包或相当于128公斤,”Rizqi说。
此外,被告Dehya邀请被告Ansarolah和被告Samsudin使用汽车将大麻从亚齐带到棉兰市。
一旦在棉兰抵达,他们三人在商定的地点会见了被告Rasudin和被告Rinaldi,以进行交易。然而,在交货之前,BNN人员到达并逮捕了所有被告。
“从搜查结果中,官员在被告使用的汽车中发现了128公斤大麻的证据,”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