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SDM确保石灰石库存拍卖不是没收的商品
雅加达 -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在廖内群岛对矿石库存进行了首次拍卖。
石矿和能源部执法总干事Jeffri Huwae强调,629,000公吨(MT)的矿石库存不是来自刑事案件的没收或非法采矿活动。
“这些库存是以前由许可证持有人公司进行的采矿业务活动剩余的生产,但现在许可证已经到期,尚未进行销售,”杰弗里于12月16日星期二告诉媒体。
因此,他继续说,库存的存在与刑事案件的处理无关,而是前采矿公司的业务活动剩余的矿物材料。
矿石库存来自分布在廖内群岛地区的采矿许可证持有者。尽管如此,他没有详细说明库存来自哪家公司。
然而,杰弗里强调,当一个公司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时,根据法律,采矿业务的管理权将再次归属于政府,包括以前许可证持有者采矿的成果。
“能源和矿产部将剩余的矿产收入确定为国家控制的商品。因为许多公司在IUP的结束时间不同,所以所谓的库存堆分布在10多年前被遗弃,“Jeffri说。
此外,杰弗里补充说,从出售库存中获得的国家收入潜力预计将达到2000多亿印尼盾。
“这个过程是公平的(开放的),所以我们邀请所有符合资格的各方参加本次拍卖,”Jeffri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