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欧盟就加强在线欺诈保护的新规则达成一致
雅加达 - 欧盟终于就加强对在线欺诈受害者的保护达成了重要协议。成员国和欧洲议会批准了一套新规定,要求银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提高安全性,消除隐藏的费用,并确保消费者数据的安全。
这项规定要求银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在未能实施适当的欺诈预防机制时承担客户的损失。此外,金融机构还必须在资金实际转移之前冻结被认为可疑的交易。
数字平台也卷入了这项新规定。他们将负责删除欺诈广告,如果失败,平台必须承担银行为弥补因广告而产生的欺诈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
该规定还提供了有关支付成本的更大透明度,扩大了获得现金的途径,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并使支付服务提供商更容易从银行获得信息。银行还必须提供人工客户服务,而不能仅仅依靠聊天机器人作为主要沟通渠道。
此举尚需获得欧洲议会和成员国正式通过,才能正式生效。这一情况开启了欧盟努力打击网络犯罪和加强公众对数字金融服务的信任的新篇章,在日益增长的无现金经济时代,这一举措变得越来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