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人权委员会在重新打开Munir案件后受到批评

雅加达 - Komnas HAM在重新打开Munir案件后受到批评。PUSHAM USU的董事Alwi Dahlan Ritonga认为Komnas HAM的步骤是鲁莽的,甚至犯了三个错误,因为他们突然重新打开案件。

根据Alwi的说法,第一个错误是Komnas HAM违反了Ne Bis In Idem原则,也称为双重危险原则,即禁止对同一案件起诉或审判某人的法律原则。

“在案件由法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作出判决的情况下。这项基础旨在确保法律确定性和保护人权,如《刑法典》第76条所述,适用于刑事法律,“Alwi于11月25日星期二在雅加达表示。

Alwi强调,该原则的目的是避免因同一案件的双重判决而产生的不确定性和混乱。然后,保护被告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一个人免受同一行为的反复起诉的风险,从而提供平静和正义。

“这也是为了维护司法尊严:防止滥用司法程序,并确保法院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效力,”他说。

此外,Alwi说,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背景下,Ne Bis In Idem原则也通过国际条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14条第(7)款实施,并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得到承认。

“这条原则禁止一个人在最终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后因同一罪行被审判或判刑两次。目的是为了确保法律确定性和保护人权免受双重起诉,“他说。

Alwi继续说,人权委员会的第二个错误是未能满足严重侵犯人权罪的要素。特别是,与系统性,广泛性和其他要素有关的人道主义罪(反人类罪)。

由于2000年第26号法律中的严重人权犯罪要素以及对罗马规约的提及,因此,可以将严重人权犯罪归类为严重人权犯罪,必须包含国家政策的要素或要素,然后通过系统和广泛的攻击行动加以落实。

“在罗马规约中,明确定义了反人类罪是针对平民人口的广泛或系统性攻击,”Alwi说。

他说,袭击包括谋杀、屠杀、奴役、强迫驱逐、酷刑、剥夺独立和性犯罪等各种可耻行为。这些罪行被认为是国际法眼中最严重的罪行,与种族灭绝、战争罪和侵略罪行一起。

阿尔维继续说,重复犯罪的要素,形成了犯罪模式(犯罪模式)。例如,缅甸的种族灭绝罪行,受害者是罗兴亚社区。

缅甸:从缅甸的公民身份法开始,该法导致包括罗兴亚人在内的许多种族不属于缅甸公民的合法部落。然而,罗兴亚人已经在缅甸若开邦和其他地区居住了数百年。

“他们和其他一些族裔必须经历入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即一个强大的佛教民间社会元素,在缅甸军队和警察的帮助下,对罗兴亚人进行了迫害,屠杀,强奸,烧毁罗兴亚村庄和夺取罗兴亚人的财富,”他说。

同样,在Aceh,对于已经被选中并被指控的Geudong House案件

印度尼西亚:调查Komnas HAM。从中央政府关于亚齐军事紧急状态的政策开始,继续军事行动或类似行动。

然后,从外面向亚齐派遣了数以万计的增援部队(BKO),建立了用于情报/安全行动,逮捕和拘留,酷刑,强奸,谋杀和破坏居住设施的哨所。

“犯罪模式可以被认为是由于在不同的地方/地区多次实施而造成的,并造成大规模的受害者。同时,对于Munir谋杀案,很难找到2000年第26号法律和罗马规约所说的元素,“他解释说。

因此,Alwi说,即使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来调查Munir谋杀案的严重人权问题,Komnas HAM也应该仔细调查并就这一事件得出结论。

“合格的专家过去曾被Komnas HAM征求过意见,这些专家强调了在执行调查任务和得出结论时采取谨慎原则,”他说。

印度尼西亚:最后一个错误是,如果它不完成任务,人权委员会主席Anis Hidayah的辞职声明。据他介绍,该声明表明在履行职责时是无能的。

“因此,人们非常担心它会得出不准确/有效的调查结论,当然,它将在以后造成严重的法律困境,”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