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刑期取消,政府修订国家刑法
雅加达 - 政府通过司法部提交了关于刑事调整的法律草案清单(DIM),该草案列入了2025-2029年国家立法计划(Prolegnas)清单。在这方面,总统普拉博沃·苏比安托(Prabowo Subianto)指派司法部长苏普拉曼·安迪·阿格塔斯(Supratman Andi Agtas)代表总统与众议院讨论关于刑事调整的法律草案。
11月24日星期一,印度尼西亚:DIM由法律副部长Eddy Hiariej提交给雅加达Senayan的国会大厦的DPR第三委员会。
“请允许我们解释总统对刑法修正案的解释,该修正案涉及在地区和刑法条例中修改刑法条款的框架内未编写的要素,以及刑法中与刑法制度不一致的刑法要素,以便与新的刑法制度保持一致,“Hiariej说。
Hiariej说,这种调整是国家承诺的一部分,以确保所有国家刑事条款都按照统一,一致和现代的法律体系运作。关于刑事调整的立法草案的形成是基于一些考虑因素。
首先,快速变化的社会和对司法系统和谐化的需求要求政府重新安排部门法律和地区条例中的刑法条款,以符合刑法典中的司法结构和哲学原则。
“第二,新刑法中已删除了监禁作为主要刑罚。因此,分散在各种地区性法律和法规中的所有监禁刑罚条款都必须进行转换和调整,“他说。
Hiariej继续说,刑法中有许多条款仍然需要改进,因为书面格式错误,需要进一步解释,也不符合新草案模式,取消了特殊的最低限度和累积性惩罚。
“在2026年1月2日刑法生效之前,迫切需要进行这种调整,以避免法律的不确定性,”他说。
因此,Wamenhum说,制定关于刑事调整的法律草案是加强整个国家刑事法律体系的战略步骤,确保国家教育体系的实施是有效,比例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从广义上讲,该法案包含3章。第1章是调整刑法以外的法律。这一部分包括:删除监禁作为主要惩罚,根据刑法典第1卷调整罚款的惩罚类别,解决监禁的刑事威胁以维护个性并消除差异,重新调整额外的惩罚以适应刑法典中的制裁制度,调整以提供全国一致的监禁标准,“他解释说。
然后是第2章,地区条例中的刑事调整,其中规定的事项是限制根据刑法制度最多为第3类地区条例可规定的罚款刑事,在所有地区条例中删除监禁刑罚,重申地区条例只能包含行政性质的特定规范的刑事条款,并具有地方规模。
“这项规定保持了罚款的比例,并防止了过度监管,”Hiariej说。
印度尼西亚:第3章是《刑法典》的调整和完善。Hiariej表示,对《刑法典》的调整是在需要编辑和技术写作改进的条款中进行的,强调规范的范围,并协调刑事威胁,以便不再包含不符合新制度的特殊最低限度或累积措辞。
“这种改变对于确保《刑法典》的确定有效并不会引起多重解释是必要的,”他说。
Hiariej希望,这项刑事调整法案将立即进行讨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政府和众议院的共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