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班的街头艺人兼卖毒品快递员,在街头兜售非法包裹
雅加达 - 西爪哇苏美当县警署 (Polres) 揭露了一名街头艺人如何在苏美当县 Tanjung Sari 贩卖 36.60 克的冰毒。街头艺人在唱歌时将冰毒粘在特定位置。
苏美当县警察局局长(Kapolres)高级警司 Sandityo Mahardika 表示,这位住在丹绒沙里(Tamansari)的歌手兼街头艺人,在 1 个月的时间里,以这种方式走私了 1000 多支香烟。
据他介绍,犯罪嫌疑人从一名姓 I 的人那里获得这些物品,目前正在对该人进行调查。犯罪嫌疑人一个月内获得的利润达到 400 万印尼盾,并且可以免费使用海洛因。
他补充说,案件的揭露是 2025 年反毒品行动的结果,该行动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15 日进行。
在 2025 年 Antik Lodaya 行动的 10 天内,苏美当县警察局破获了 9 起案件,共 11 名嫌疑人,其中全部为新犯罪者,没有再犯者。
“缉毒局在 10 天内破获了 11 名嫌疑人中的 9 名,其中 4 名嫌疑人涉嫌贩卖海洛因,5 名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他周五在苏美当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在行动中缴获的证据包括 7 名嫌疑人身上所携带的 59.80 克海洛因,以及 10868 丸的非法毒品(OKT),其中包括 4583 丸的曲马多、3000 丸的三氯乙胺和 3285 丸的右旋。
根据印尼法律第 35 号法案第 112 条第 1 款,毒品犯罪者面临的最低刑期为 4 年,最高刑期为 12 年,并处以 800 万至 8 亿元的罚款。
如果证据超过 5 克,则根据第 (2) 条,犯罪者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 5 年至 20 年监禁。
与此同时,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 17/2023 号法案》第 435 条第 138 款第 2 节或第 1436 条第 145 款关于非法贩卖毒品的规定,可判处最高 12 年监禁和 5 亿卢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