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众议院驳回新《刑事诉讼法》合法化任意搜查警察的议案,称其为虚假

雅加达——印尼众议院第三委员会主席哈比布罗赫曼 (Habiburokhman) 坚决否认公众传播的指控,即即将通过的新的《刑事诉讼法》草案 (RUU KUHAP) 将赋予警方任意权力,包括未经法院许可进行窃听。他确认,该法案中的窃听条款根本没有被列入。

“假新闻,如果传言说,新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警察可以未经法院许可而任意窃听,单方面冻结存款和在线记录,并没收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数据。还有,假新闻说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搜查、拘留,而无需确认犯罪行为。所有这些都是假的,就是完全不真实。”2025 年 11 月 18 日,哈比布罗赫曼在雅加达说。

监听行为受专门法律管辖

哈比布罗赫曼解释说,新《刑事诉讼法》第 136 条第 (2) 款中的实际规定是,新的《窃听法》将专门对窃听进行规定。他表示,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通过后,将对新的《窃听法》进行讨论。

他强调,大多数众议院议员认为,窃听是需要非常谨慎的行动,必须得到法院许可。

“这些条款将成为未来《窃听法》中窃听规定的基础。”

法官同意冻结和扣押

此外,哈比鲁克曼还介绍了新《民法典》中一些条款,这些条款实际上收紧了法律程序并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其中包括新《民法典》的主要条款第 140 条第 2 款:所有形式的封锁,包括储蓄和在线跟踪的封锁,都必须得到法官的许可。第 44 条规定,所有形式的扣押都必须得到国家法院院长许可。第 112 条规定,只有在国家法院院长的许可下才能进行搜查。

逮捕和拘留行动加紧

哈比布罗赫曼还驳斥了任意逮捕和拘留的问题。他认为,新的《印尼刑事诉讼法》第 94 条和第 99 条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条件,即逮捕必须有至少两件证据。

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传唤,提供虚假信息,妨碍调查,企图逃跑,重犯,威胁其安全或影响证人作伪证,则可对被告实施新的拘留。

因此,他呼吁公众查看众议院官方网站上的《刑法》草案正式文本,以及议会 YouTube 频道上的辩论记录。

“不要相信谣言,新《刑法》必须尽快通过,以取代不公正的旧《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