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齐81公斤萨布案两名被告被判死刑
班达亚齐——亚齐东部亚齐州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指控两名毒品被告犯有81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的死刑证据。
这些指控由JPU哈里·阿凡、樱桃·阿里达和M·伊克巴尔·扎克万在东亚齐伊迪地区法院的听证会上宣读。 除了以死刑起诉两名被告外,联合议会还以无期徒刑起诉同一案件中的另一名被告。
会议在网上举行,由伊尔万迪主持的法官小组分别由特里·普尔纳马·什和雷扎·巴斯蒂拉·西雷加尔担任成员法官。
被判处死刑的两名被告是易卜拉欣和穆罕默德·努尔。而被告被判终身监禁,即哈姆达尼。三名被告是东亚齐摄政区辛邦乌林的居民。
三名被告参加了对东亚齐的伊迪教养机构的虚拟审判,他们被拘留在那里。
JPU指出,被告被认定犯有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违反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114条第(2)款第132款第1款第1款第1款的法律的罪行。
据JPUD称,被告哈姆达尼被控终身监禁,因为被告在从海上向陆地运送毒品时只充当一艘摩托艇的船主。
jpu说:"与被告易卜拉欣和穆罕默德·努尔的作用相反,根据审判中的事实,他们是毒品的拥有者和毒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