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 巴伯在马朗杀死房主与 27 刺穿
马朗 - 马朗警方人员逮捕了一名涉嫌偷窃的警察,该盗窃案在东爪哇马朗摄政区帕基斯区塞卡普罗村造成死亡人数,最初为RM(23)。马朗警察局长阿克兰巴·亨德里·乌马尔说,事件发生在5月13日开斋节的第一天,时间大约是07:30。肇事者住在离受害人家不远的一家商店里,试图控制受害者的财产M(25)。当时,受害者的丈夫和父亲去清真寺祈祷,而受害者没有去清真寺,因为他在等待他熟睡的儿子,"安塔拉,星期四,5月20日援引阿克布普亨德里的话说。
根据嫌疑人的供词,当理发师的RM计划偷M的摩托车,然而,在开始行动时,RM还想偷取属于M的其他财产。进入M的家后,乌马尔继续说,RM意识到M躲在门后,看到他偷东西。然后RM承认恐慌,并推门导致M下降。之后,肇事者掏出他携带的剃须刀,刺伤了受害人。肇事者还拿了一把菜刀,用来伤害受害者。受害者身上有27个穿刺痕迹,"乌马尔说,"看到M昏迷不醒,RM立即逃离,同时携带属于M.摩托车的本田Beat摩托车,由于摩托车钥匙仍然挂在摩托车上.RM然后逃到马朗的布林宾区。在那里,RM丢弃了剪刀和带有血迹的枕头,以及面纱M.然后,肇事者继续前往马杜拉岛的邦卡兰。"之后,肇事者在他祖父位于马杜拉邦卡兰的家中被捕,"他说。
M先前曾严重出血,立即被送往马朗的赛义夫安瓦尔医院。不幸的是,M于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17:00 WIB被宣布死亡。乌马尔说,M死于大量失血,以及一些重要器官的伤口。此外,M构思的两个月大的胎儿也死于被刺伤。对于他的行为,RM受到三个分层条款的约束,即《刑法》关于谋杀的第338条,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以及《刑法》关于迫害的第351条第3款,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然后,《刑法》关于以武力盗窃的第365条,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