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青少年和儿童的行为,偷摩托车以赚零食和毒品

雅加达 - 在本应充满学校和寻找身份的年龄,两名首字母为MM(19)和AA(17)的青少年实际上必须面对法律。两人都因参与雅加达北部Kelapa Gading地区的摩托车盗窃案而被警方逮捕。

MM充当执行人,而仍处于未成年人的AA充当骑师和情境侦察员。第二次行动停止后,由Kanit Reskrim AKP Kiki Tanlim领导的Kelapa Gading Police Opsnal Team设法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即勿加和坦格朗)冻结了他们。

此案源于一位名叫Dewi Wulan Sari的居民的报告,他在Kelapa Gading Timur的Jalan Boulevard Raya上失去了自己的Honda Beat摩托车。根据该报告,警方迅速采取行动收集证据并检查现场的闭路电视录像。

“调查结果导致MM嫌疑人。逮捕后,我们成功地保护了17岁的AA,“AKP Kiki Tanlim于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说。

两人随后承认,他们在Kelapa Gading地区及周边地区曾三次盗窃摩托车。不幸的是,出售被盗摩托车的钱被用于日常需要,并购买冰毒类麻醉品。

「犯罪收益的钱用来吃掉和购买甲基苯丙胺,”琪琪说。

根据MM的供词,受害者的摩托车以130万印尼盾的价格卖给了丹不碌地区首字母AW的人。这笔钱被划分成两部分 - 每人获得50万印尼盾,而剩余的30万印尼盾用于购买毒品。

警方怀疑AA参与这起盗窃案不能与环境影响和经济压力的分开。作为未成年人,他很容易被冒犯,参与被承诺快速送钱的罪行。

「AA等孩子应该被培育,而不是陷入犯罪世界。这是家庭和环境监督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教训,“Kiki说。

现在,MM和AA必须面临法律诉讼,以《刑法典》第363条第(1)款第4款和第5款关于盗窃的纠缠,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但在等待已久的法律判决背后,两者的故事成为许多方的反映:当机会、指导和注意力不利于他们时,青春与犯罪之间的界限是多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