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在亚齐走私81公斤甲基安非他明被判死刑
班达亚齐- 亚齐东亚齐区伊迪地区检察官指控5名被告走私81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类毒品,判处死刑。
检察官在5月19日星期三在东亚齐伊迪地区法院举行的网上审判中宣读了这些要求。
被控死刑的五名被告,即纳扎鲁丁(25岁)和阿兹瓦尔·萨普特拉(33岁),都是东亚齐东佩雷拉克区的居民。除了海鲁尔·穆阿里斯(23岁)、阿里夫·布迪曼(28岁)和卢克曼(40岁),这三人都是朗萨市的市民。
检察官认定被告违反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35条第132款第(1)款关于管制5克以上一级麻醉品的麻醉品罪。
检察官法赫鲁尔·罗齐及其朋友在指控中说,被告被捕时有81公斤水晶甲基安非他明作为证据。详细介绍了四个黄麻袋,其中含有81包用汉字包装在茶包中的麻醉剂类型的甲基安非他明。
此外,被告还控制了10包粉红色摇头丸和10包用透明塑料包裹的绿色摇头丸。
检察官以三辆不同品牌的汽车、八部手机和一辆摩托车的形式宣读了其他证据。审判将于下周继续进行,其议程是听取被告的辩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