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I检察官办公室已任命出口融资腐败嫌疑人9190亿印尼盾
雅加达 - DKI雅加达高级检察官办公室(Kejati)已任命三名进口出口融资机构(LPEI)国家出口融资腐败嫌疑人,国家损失潜力为9190亿印尼盾。
“我们已经确定了嫌疑人,并拘留了第一首字母LR作为PT Tebo Indah的董事,DW作为LPEI业务部门的实施总监,RW作为OneLPEI融资的关系经理,”特别犯罪助理(Aspidsus)Kejati DKI Haryoko Ari Prabowo说,ANTARA于10月22日星期三报道。
普拉博沃说,自2025年9月2日进行调查以来,嫌疑人在实施国家出口计划时涉嫌非法行为。
在授予信贷的过程中,发现金融状况的操纵和公共评估服务局(KJPP)对资产无法支付提交给LPEI的贷款价值的评估。
“此外,在研究中,分析师已经评估了PT Tebo Indah默认(未付款)的可能性,但融资仍在进行中,”他说。
DKI检察官办公室还评估说,LPEI在识别客户时没有应用预防原则,也没有遵守5C原则,即“性格”(性格)、“能力”(容量)、“资本”(资本)、“抵押品”(抵押品)和“条件”(条件)。
「所以PT Tebo从事棕油。信贷是,对于种植等,他说面积是数百公顷,但事实证明事实并非如此,“他说。
根据调查,DKI检察官办公室在客观和客观地考虑后,将这三人列为嫌疑人。
现在,嫌疑人LR被拘留在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塞伦巴拘留中心,DW和RW被拘留在慈皮南拘留中心,如《刑事诉讼法》第21条所述,在接下来的20天内拘留嫌疑人。
检察官办公室还试图没收资产,前财政部长斯里·穆利亚尼(Sri Mulyani)报告了此案的被指控举报人。
对嫌疑人LR,DW,RW的指控条款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2条第(1)款,第3条Jo.第18条第(1)款,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的1999年第31号,涉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正1999年第31号,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条Jo.《刑法典》第55条第(1)1款《刑法典》第64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