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第三委员会将把Qanun法与《刑事诉讼法案》协同增效
雅加达 - 众议院第三委员会主席Habiburokhman表示,他的政党将把法律与刑事诉讼法草案(RUU KUHAP)协同,特别是在恢复性司法的概念中。
这是Habiburokhman在10月15日星期三在雅加达中部Senayan的DPR大楼与DPR第三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收到Nusantara学生联盟(AMAN)成员学生运动的意见后,传达的。
Habiburokhman评估说,AMAN就《刑事诉讼法案》提出的意见是一件新事物,特别是关于在亚齐实施的法律。
哈比布罗克曼说:“事实证明,这与法律有关的是非常新的事情,事实上,原则上,同一问题也有原则,不能被两次审判,无论是基于法律和亚齐的具体性,另一项是国家法律。
哈比布罗赫曼说,法律和恢复性司法之间有同样的原则。刑事案件解决方法优先考虑肇事者、受害者与社会之间社会关系的选择。
哈比布罗克曼说:“但我们希望与RKUHAP一起实施相同的原则,即恢复性司法原则,该原则实际上是印度尼西亚民族过去实践过的。
“如果我们记得,从那时起,我们就习惯于以家庭方式解决问题,特别是那些没有致命的,没有致死的问题,”他补充说。
与此同时,在RDPU中,AMAN的教练兼发起人之一穆罕默德·法德利(Muhammad Fadli)强调了法律在亚齐的应用。Fadli解释说,2008年Qanun Aceh第9号规范了18起轻微犯罪,可以通过村一级的传统司法机构解决。
“我们希望这在新的《刑事诉讼法案》中得到满足,”法德利说。
他指出,法律不确定性的一个例子是,当一起轻度刑事案件通过法律和国家法两次审理时。
「我在这里想说的是,请在《刑事诉讼法案》中容纳亚齐的具体性。《刑事诉讼法案》中具体如何解决,是否明确规定,哦,当它在传统司法机构中完成时,它不应该再继续到执法官员那里,以便法律确定性,“他说。
供参考,Qanun 是伊斯兰法律一词,具有法律或监管的含义。在印度尼西亚的背景下,它指的是亚齐省的区域法规(Perda)。
法德利还就亚齐的宗教法的实施提供了意见。Qanun Jinayah是亚齐关于刑法的特别区域条例,根据伊斯兰法律适用。据他介绍,到目前为止,警察使用两种法律方法,即lawun jinayah和使用KUHP,并不罕见。
“我们希望第三委员会作为亚齐的特殊性来适应,执法官员在有《刑法典》条款和法律法规中确实规定的案件时,应采取哪些措施,应该采取哪些法律眼镜,”他解释说。
“不要让具有相同条款的A案例被法定使用,然后在相同的案件中,它被使用在《刑法典》文章中,”他继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