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西龙目岛摄政王被判处6年徒刑

MATARAM - 马塔兰地区法院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的法官小组判处前西龙目岛摄政王Zaini Arony六年徒刑,涉及在西努沙登加拉西龙目岛摄政区建造和管理龙目岛市中心(LCC)的业务合作腐败案。

“判处被告Zaini Arony六年徒刑,”首席大法官Ary Wahyu Irawan在10月13日星期一在安塔拉的PN Mataram宣读判决书时说。

除了监禁外,Zaini还被判处4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不支付,则由四个月的监禁代替。

法官小组裁定,Zaini被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违反了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第18条第2款第(1)项,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

法官在审议中称扎伊尼是累犯,因为他曾在担任西龙目岛摄政王期间,在敲诈投资者的腐败案中服刑七年。

法官不同意公共会计师的审计结果,该审计结果称国家损失达到393亿印尼盾,并确定自己计算为227亿印尼盾。

该价值包括PT Bliss Pembangunan Sejahtera向Sinarmas银行支付的土地资产223亿印尼盾,以及2013年LCC建设运营合作中本应存入PT Tripat的收入4.18亿印尼盾。

出于这个原因,法官裁定,价值223亿印尼盾的资产被扣押给国家,并归还给西龙目岛摄政政府。

与此同时,同案的另一名被告伊莎贝尔·塔尼哈(Isabel Tanihaha)作为PT Bliss Pembangunan Sejahtera主任,被判处五年徒刑和4亿盾的罚款,四个月的监禁,并有义务支付4.18亿盾的国家损失的替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