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 BUMN,国有企业部何时解散?
雅加达 - 国有企业监管机构(BP)已成立,作为取代国有企业部的新机构。
该机构将履行国有企业监管领域的政府职责。
新机构的成立符合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于10月2日在DPR RI全体会议上通过。
为了履行其职责,BP BUMN在国有企业中拥有A轮Dwiwarna股份。然后,在Danantara的运营控股中,BP BUMN还拥有多达1%的A轮Dwiwarna股份,并有权作为政府代表。
那么,国有企业部何时解散呢?
根据DPR通过10月2日全体会议通过的《国有企业法》第四修正案第94E条,BP BUMN自法律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正式成立。
「BP BUMN自本法生效以来最迟三个月成立」第94E条写道,引自10月12日星期日。
参考该条款,国有企业部不迟于2025年1月2日左右被国有企业BP正式取代。
目前,位于雅加达中部Jalan Medan Merdeka Selatan的BP BUMN办公室仍以国有企业部的名义存在。
Dony Oskaria 担任 BP BUMN 负责人
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正式任命多尼·奥斯卡里亚为国有企业监管机构(BP BUMN)负责人。
Dony的就职典礼符合国有企业部成为监管机构的地位的变化。
地位的变化符合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的发布。
Dony的就职典礼基于2025年第109/P号总统令(Keppres),该法令涉及国有企业BP的负责人和副主任的任命,该法令由国务部秘书处机构管理副手Nunik Purwanti宣读。
除多尼外,普拉博沃还任命Aminuddin Ma'ruf和Tedi Bharata为BP BUMN副局长。
以前,Aminuddin是国有企业副部长,而Teddy是国有企业部人力资源,技术和信息副部长。
供您参考,国有企业部的地位正式更改为监管机构(BP),符合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的通过。
PANRB部长Rini Widyantini代表Prabowo Subianto总统表示,政府批准了国有企业法案,被指定为法律(UU)。
“通过加强这一法律框架,国有企业有望作为发展代理商以及健康,竞争力和全球竞争力的商业实体发挥更战略性的作用,”里尼在10月2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举行的第6届全体会议上传达政府的最终观点时说。
里尼解释说,国有企业法的这一变化源于强调监管机构和运营商职能、加强治理以及提供法律确定国有企业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地位的紧迫性。
此外,里尼说,变革还旨在使国有企业成为发展催化剂,并成为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转型的推动者。
“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的第四次修正案不仅仅是行政修订,增加了一项战略步骤,以确认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驱动力的地位,以及以福利为导向的国家政策工具,”他说。
里尼说,批准的国有企业法案中的主要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部的机构转型为国有企业监管机构(BP BUMN)。“国有企业部最初的制度转型成为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缩写为BP BUMN,”他说。此外,国有企业法案还规定,自宪法法院宣读判决书以来,国有企业部长和副部长职位的过渡期不迟于两年。然后,它还规定国有企业员工有机会通过优先考虑性别平等来担任董事,委员会和其他管理职位。
里尼说,批准国有企业法案的主要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部向国有企业监管机构(BP BUMN)的机构转型。
“最初由国有企业部向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制度转型,由BP BUMN缩写,”他说。
此外,《国有企业法案》还规定,自宪法法院宣读裁决以来,国有企业内部长和副部长职位的过渡期不迟于两年。
然后,它还规定国有企业员工有机会通过优先考虑性别平等来担任董事、董事会和其他管理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