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下周启动,DPR希望能够改变警察文化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成员Sarifudin Sudding回应了Prabowo Subianto总统的计划,该计划将于下周任命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的九名成员。他希望国家警察改革委员会能够改变警察组织的文化。
「警察改革委员会必须成为有效的控制工具,弥补1998年改革未完成的历史漏洞。当然,它必须能够确保国家警察能够以专业的方式履行保护,保护和服务社区的职能,“萨丁于10月7日星期二告诉记者。
萨丁评估说,总统为警察改革委员会揭幕的举动是加强对警察机构外部监督的重要动力,这些机构一直面临与透明度、问责制和专业精神有关的公众批评。
即便如此,萨丁强调,只有当委员会有权评估国家警察的政策、组织文化和作业时,改革才会进行,而不仅仅是作为形式的象征。
「国家警察改革不应仅仅是一份文件或行政报告。公众要求绩效透明度、问责制和独立监督,以鼓励警察组织文化的真正变化,“萨丁说。
萨丁还强调了由于国家警察局局长利斯泰奥·西吉特·普拉博沃(Listyo Sigit Prabowo)将军组建了内部国家警察改革转型小组而导致的监督二元性的可能性。
“目前有2个具有相同愿景和使命的团队必须确保没有重叠。不要让国家警察改革监督过程中有二元性,可能会造成新的问题,“他说。
另一方面,萨丁评估说,由现役警察组成的内部警察改革的转型有可能成为“坦格”,抑制公众批评,尽量减少结构和文化改革。
“出于这个原因,内部评估必须与强有力的外部控制相结合,这样改革就不会停止在行政层面上,”来自达皮尔中苏拉威西岛的立法者说。
因此,萨丁提醒内部透明度和问责制的重要性。他强调,公众必须有明确的访问绩效数据、成员违规行为和执法机制。
「第二,非军事化和政治化。国家警察需要摆脱自ABRI时代以来仍然存在的军事实践和实际政治参与,“他说。
萨丁还提到了外部监督机制的加强。据他说,国家警察、独立机构和司法审查(法院监督刑事诉讼中执法人员行动的机制)在《刑事诉讼法》中,必须对调查的权力具有具体权威。
「然后是组织文化的改变。改革必须针对教育模式、公共服务道德和当局对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态度,“萨丁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