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齐克被判 10 个月监禁梅加门东案, 原因压载, 因为他有 2 次被判有罪
雅加达 - 总检察长办公室(JPU)解释了在确定对Rizieq Shihab的指控时的考虑,该案涉嫌拥挤和违反梅加门东的健康协议(prokes)。一个沉重的考虑是,里齐克·苏达布两次卷入犯罪。
检察官Adnan Tanjung在东雅加达地区法院5月17日星期一的听证会上宣读了指控,他说:"第一被告已两次被定罪,即2003年《刑法》第160条和2008年《刑法》第170条。
此外,其他几个沉重的考虑,Rizieq考虑不支持政府计划,加速COVID-19处理甚至恶化公共卫生。
后来,里齐克还被认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并引起了公众的不安。检察官说,里齐克也没有保持礼貌,在审判中提供信息也很复杂。
至于梅林根人的考虑,里齐克是一个宗教人物被认为是能够改善他的行为。因此,它可以成为社会的一个例子。
检察官说:"闪电是被告将来可以改进的。
里齐克·希哈布因涉嫌拥挤和违反梅加门东的卫生协议(Prokes)被判处10个月监禁。里泽克还被罚款5000万卢比,缓刑3个月。
在诉讼中,JPU根据证人和专家审查的结果认定里齐克·希哈布有罪。里齐克被认为妨碍了COVID-19工作队的工作。
检察官说:"Rizieq Shihab被证明合法而令人信服地对《检疫法》第93条第1款提出第一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