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齐克·希哈布被控在梅加门东人群案中入狱10个月
雅加达 - 里齐克·希哈布因涉嫌拥挤和违反梅加门东卫生协议被判处10个月监禁。检察官还指控里齐克·希哈布处以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并处以3个月的监禁。
检察官在5月17日星期一东雅加达地区法院的听证会上宣读了这些指控,称"裁决以刑事监禁10个月和罚款5000万印尼盾3个月的形式实施刑事制裁的法官小组"。
在宣誓书中,检察官根据证人和专家的审查结果,认定里齐克·希哈布在案件和群众案件中有罪。里齐克被认为妨碍了COVID-19工作队的工作。
原因是,Rizieq无视茂物区COVID-19工作队的决定,该工作队不允许在农业马尔卡兹·西亚里亚自然寄宿学校举行建造清真寺的奠基仪式。
由于这次活动,Rizieq引起了大约3,000人的人群。暴徒是里齐克·希哈布的同情者,他打算欢迎他。
事实上,从加多格茂物摄政的交叉口到他的寄宿学校,几乎所有的道路上都聚集着大批同情者。
此外,Rizieq还被认为违反了摄政令第443 1479/Kpts/Per-Uu/2020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关于第五次扩大大规模社会限制(PSBB)之前适应健康,安全和生产性社区的新习惯。
检察官说:"里齐克·希哈布在法律上被判有罪,并被说服对《检疫法》第93条提出第一次起诉。
Rizieq Shihab 被控于 2018 年第 6 号法律第 93 条或 1984 年关于传染病爆发的第 4 条第 14 款第 (1) 款或《刑法》第 216 条第(1)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