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R通过国有企业法,Puan:BP BUMN必须为人民的福祉发挥最大作用
雅加达 - 众议院在今天的众议院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国有企业法》(RUU BUMN)。众议院议长Puan Maharani希望这项法律能够为国有企业的治理带来积极的变化,特别是为了人民的福祉。
新通过的《国有企业法》规范了国有企业部向国有企业监管局(BP BUMN)的变更。
“国有企业法案已经通过,后来国有企业将变成BP BUMN,希望现场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Puan在雅加达Senayan的国会大厦说,10月2日星期四。
潘安认为,这一变革的精神符合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的指示,即国有企业按照宪法的授权,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发挥最大作用。
“正如总统所表达的精神一样,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确实必须运作并发挥作用,并且根据第33条(1945年宪法)对所有印度尼西亚人民来说也是最重要的,”Puan说。
尽管如此,Puan还是提醒了机构安排的重要性,以便监管机构和运营商的职能之间不会有重叠。据他介绍,这对于国有企业能够更有效地工作至关重要。
“现在已经撤回到达南塔拉的那个。因此,不要让监管机构和运营商之间有很高的碰撞,“Puan说。
Puan还希望,随着新法律保护伞的存在,可以立即实施国有企业的技术实施步骤。此外,Puan说,以便国有企业对更广泛的社区产生真正的影响。
“因此,这种改善当然,Inshaallah将为印度尼西亚的未来带来好处。在此之后,法律发生了变化,当然,已经有一个法律保护伞,可以在实地实施或跟进,“他总结道。
以下是国有企业法修正案的12点,众议院全体会议已通过为法律:
1. 与在国有企业领域履行政府职责的机构相关的安排,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名称,下称BP BUMN。
2.国家向国有企业BP机构确认A Dwi Warna系列1%的股份所有权。
3. 投资控股母公司和丹那投资管理局的运营母公司的股份构成安排。
4. 禁止国有企业董事、委员和监事会的部长和副部长兼副部长兼职的安排,作为宪法法院裁决的后续行动。
5. 取消董事会、委员会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的规定,而不是国家行政长官。
6. 管理投资控股和运营控股公司专员委员会的职位,由专业圈子组成。
7. 金融审计局对国有企业财务审查的权力作出规定,以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问责制。
8. 国有企业BP在优化国有企业的作用方面的额外权力。
9. 在国有企业担任董事、专员和管理职位的国有企业雇员中确认性别平等。
10. 涉及政府法规规定的实体、运营控股、投资控股或第三方的交易的税收处理。
11. 除非国有企业BP控制被指定为财政工具的国有企业。
12. 将人事地位从国有企业部转移到国有企业BP的机制安排,以及其他实质内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