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的修订不禁止一梯队一号兼任专员

雅加达 - 国有企业法(UU BUMN)的修订并没有禁止第一梯队官员同时担任委员。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政府和第六委员会只同意禁止部长和副部长(wamen)同时担任职位。

法律部长Supratman Andi Agtas表示,国有企业法(UU)的修订只容纳了宪法法院(MK)第128-PUU-XXIII-2025号关于禁止部长和副部长兼职职的决定。

然而,Supratman表示,禁止在国有企业兼任职位不适用于该部的第一梯队官员。

「宪法法院现在决定的只是相同的部长和副部长。直到今天,还没有(禁止一级梯队),“他于9月26日星期五在雅加达国会大厦说。

根据Supratman的说法,国有企业结构中仍然需要政府代表进行监督。此外,确保公司政策能够符合国家利益。

「是的(它仍然可以是梯队I),因为政府代表必须在那里」苏普拉特曼说。

供您参考,宪法法院通过第128/PUU-XXIII/2025号决定禁止不仅在部长级,而且在副部长(wamen)级别单任职位。关于宪法法院的裁决,过渡期给予两年,以便政府有时间调整规则。

此前,众议院第六委员会副主席兼国有企业法修订委员会主席Andre Rosiade表示,工作委员会(Panja)举行了一系列会议,讨论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

安德烈说,法律的修订中有11点,涉及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的第四修正案。

其中之一,安德烈说,与在国有企业领域履行政府职责的机构有关的安排,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名称,接下来称为BP BUMN。

“所以它被称为BUMN监管机构,接下来称为BP BUMN,”他说。

以下是国有企业法修订中包含的11点变更的详细信息:

1. 与在国有企业领域履行政府职责的机构相关的安排,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名称,下称BP BUMN。

2. 增加国有企业BP在优化国有企业的作用方面的作用的权威。

3. A Dwi Warna 系列股息安排由国有企业 BP BUMN 以總統的同意直接管理。

4. 禁止在专员和理事会董事会或国有企业监事会中任命部长和副部长,作为宪法法院裁决的后续行动。

5. 取消董事会成员、委员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规定,不是国家行政长官。

6. 担任国有企业董事职位和管理者职位的国有企业员工的性别平等。

7. 政府法规规定的运营控股、投资控股或第三方所涉及的交易的税收处理。

8. 管理被指定为BP BUMN财政工具的国有企业的管理

9. 金融审计局对国有企业财务审查的权力安排

10. 国有企业部向BPBUMN安排转换机制。

11. 自宪法法院判决作出的以来,对部长或副部长作为国有机构的职位的同时期限的安排,以及其他实质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