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第六委员会同意将国有企业法的修订带到全体会议通过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六委员会同意,将2025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号法律(UU)的修订提交全体会议,以批准为法律。

这一决定是在9月26日星期五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与国务秘书处部(Kemensesneg)、PAN-RB部和法律部举行的众议院第六委员会会议讨论四项法规的变更之后做出的。

“第六委员会的八个派别可以批准关于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RUU),以便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Paripirna会议上进一步提交二级会谈,以批准成为法律吗?”第六委员会主席Anggia Ermarini向在场的所有派系成员问道。

“同意,”出席会议的所有与会者回答。

“谢谢你,”Anggia回答,敲着锤子,作为批准该决定的标志。

此前,众议院第六委员会副主席兼国有企业法案委员会主席Andre Rosiade表示,工作委员会(Panja)举行了一系列会议,讨论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法律草案。

安德烈说,讨论包括与专家、学者、库存清单讨论以及通过起草小组和同步小组进行的同步。

“因此,我们在这项法案中驳回了84条,”他于9月26日星期五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举行的国有企业法案旁遮普会议上说。

安德烈说,法律修订中有11点关于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BUMN)的第19号法律第四修正案的变化。

其中之一,安德烈说,与在国有企业领域履行政府职责的机构有关的安排,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名称,接下来称为BP BUMN。

“所以它被称为BUMN监管机构,接下来称为BP BUMN,”他说。

以下是国有企业法案中包含的11点变更的详细信息:

1. 与在国有企业领域履行政府职责的机构相关的安排,国有企业监管机构的名称,下称BP BUMN。

2. 增加国有企业BP在优化国有企业的作用方面的作用的权威。

3. A Dwi Warna 系列 股票的股息安排由国有企业 BP BUMN 在總統的同意下直接管理。

4. 禁止在专员和理事会董事会或国有企业监事会中任命部长和副部长,作为宪法法院裁决的后续行动。

5. 取消董事会成员、委员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规定,不是国家行政长官。

6. 担任国有企业董事职位和管理者职位的国有企业员工的性别平等。

7. 政府法规规定的运营控股、投资控股或第三方所涉及的交易的税收处理。

8. 管理被指定为BP BUMN财政工具的国有企业的管理。

9. 金融审计局对国有企业财务审查的权力安排

10. 国有企业部向BPBUMN安排转换机制。

11. 自宪法法院判决作出的以来,对部长或副部长作为国有机构的职位的同时期限的安排,以及其他实质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