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OJK为金融机构准备了激励措施

雅加达 - 金融服务管理局(OJK)银行监管与发展部负责人Indah Iramadhini表示,他的政党为金融机构准备了一些激励措施,以促进向中小微企业分配融资。

他转达了金融服务管理局(POJK)2025年第19号条例中关于轻松获得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s)融资的激励措施,其形式是放宽了一些运营要求。

“例如,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我们有激励措施,即时批准要求的放松,”Indah Iramadhini援引Antara的话说。

他表示,一般银行的即时批准要求包括在最新的风险管理实施质量评估(KPMR)中获得1号或2号;在最新的良好公司治理(GCG)评估中获得1号或2号;并有足够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管理。

同时,支付MSME融资的商业银行只需满足最后一项要求,即与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有关的要求。

同样,人民经济银行(BPR)和伊斯兰教法BPR有义务处理许可证,通常需要30个工作日,包括至少12个月的商业目标文件或财务预测以及运营准备证明。

Indah表示,两个金融机构的放松是将向中小微企业分配资金的许可程序加速到10个工作日,以及简化许可证申请文件,只提交运营准备的证明。

他说,他的政党还可以为支持中小微企业部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LKNB)的业务活动提供某些放松要求,例如最低最低股权要求为2000亿印尼盾。

与此同时,不遵守POJK的金融服务机构将以书面训斥或书面警告的形式受到OJK的行政制裁;禁止发布产品或开展新活动;业务活动的限制;某些业务活动的暂停;到降低金融机构健康水平评估的结果。

“这种制裁也可以从书面谴责(这是最轻度的监督措施)到对商业活动的限制来实施,”英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