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第三委员会要求警方使用 Sirine 和 Strobo 灯不符合规则
雅加达 - 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成员Hasbiallah Ilyas回应了一段病毒式视频,该视频与一辆平用车挡住一辆使用 strobo灯解开拥堵的汽车有关。病毒式视频之后是拒绝的现象“tot tot wuk wuk”,这是批评救护车和消防员以外的车辆滥用警笛的运动。
哈斯比亚拉强调,滥用这些设施必须是警察的严重关切,因为它们涉及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警笛和 strobo 的使用 已经有了规则,不能粗心大意。只有某些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确实优先考虑,才能使用它们。警方必须打击违反这一规则的驾驶者,“哈斯比亚拉在9月19日星期五告诉记者。
哈斯比解释说,在2009年关于道路交通和运输的第22号法律中,使用信号灯和警笛仅限于某些车辆,包括救护车,灵车,消防员,护送车辆以及正在履行职责的执法人员的车辆。此外,哈斯比说,使用警笛和 strobo被认为是可能受到制裁的违法行为。
“如果有普通人、特定群体,甚至官员无权,但强迫自己戴警笛和 strobo,那显然是违法的。警方毫不犹豫地给予制裁,因为制定了这一规则是为了相互安全,“他说。
根据Dapil Jakarta I的PKB立法者的说法,道路上的任意行动,包括非法使用 strobo和警笛,有可能引起公众骚乱。不经常,它使其他道路使用者感到不安,甚至由于驾驶者的机动在路上感到优先,引发事故。
哈斯比还强调了私家车以及某些不是国家官员的人越来越多地使用 strobo和警笛的现象。他评估说,这种做法的放弃可能会在路上培养一种傲慢的文化,这与交通秩序精神背道而驰。
“不要让高速公路只是少数人傲慢的舞台。道路是共同的,我们都有同样的权利有序安全地使用它们,“他说。
出于这个原因,哈斯比鼓励警方加强监视,增加突袭,同时加强对公众的教育,了解车辆设备使用的有序性。他评估说,除了执法外,通过规则社会化采取有说服力的方法也很重要。
“如果人们了解规则,他们将更加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但是,如果仍然有人违反,当然必须有执法,以便有威慑作用,“哈斯比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