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起作用以来,Pengoplos天然气管携带板团伙的利润为每罐93千印尼盾
雅加达北部230克的便携式气瓶补贴3公斤的天然气,利润高达每瓶天然气9.3万印尼盾。
9月17日星期三,丹不碌港警察刑事调查股(Kasat Reskrim)负责人AKP I Gusti Ngurah Putu Khrisna Narayana告诉记者,“从一个补贴的气瓶中,他们oplos 11到12个便携式气体罐中,获得的利润从3.8万印尼盾到9.3万印尼盾不等。
据他介绍,如果计算,这笔交易产生的利润相当多。
“他们赚取的利润的价值当然很多,如果一个气瓶本身的利润高达9.3万印尼盾,而长期开展的业务肯定会带来巨大的利润,”他说。
他补充说,首字母缩写为IR(26),BK(32),FS(38),NT(20),HT(38)和AA(24)的六名嫌疑人自2023年初以来一直在开展这项活动,有些人于2024年进行。
他们使用简单的工具进行oplosan行动,而不是使用特殊的技术或专业知识进行。此外,这些肇事者的背景普通失业,有些是零工,没有人曾经担任过汽油工人或类似的人。
“他们从各自的家中 oplos gas,这些便携式天然气他们正在网上销售,”2016年警察学院毕业生说。
六名肇事者之一声称自2024年以来一直在进行此类行动,他每天出售多达40个便携式气体罐。
“通常至少40个罐头出售,”他说。
他承认,在社交媒体上遵循教程后,他学会了开采这种补贴的天然气。
“我学到了,尝试过,然后'在线'出售,”他说,并补充说他们每罐15至2万印尼盾的奥布洛桑产品中出售便携式天然气。
此前,丹不碌港警察局局长AKBP Martuasah H Tobing表示,这六名肇事者被指控犯有1981年关于合法计量学的第2号法律第32条第2款第30条和第31条。然后是1999年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第8号法律第62条第1款第8条第1款B和C项。
然后,2001年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的第22号法律第55条被修订为2023年第6号法律第40条第9款,涉及制定政府法规以取代2022年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第2号法律。
“所有这些肇事者都受到最高六年徒刑的威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