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腐败被KPK认为无效,因为Tipikor法已经过时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主席Setyo Budiyanto表示,1999年第31号法律。2001年关于腐败犯罪(Tipikor)的第20号法律并不追随时代。事实上,lancung的做法模式不断变化。
Setyo在9月12日星期五举行的主题为“根除腐败法修正案中寻找刑事政治形式”的焦点小组讨论(FGD)中传达了这一点。他提到的一件事是贸易影响力。
“KPK处理的奶牛进口案件,贸易影响在Tipikor法中没有受到监管,”Setyo表示,引自该机构的官方声明,9月16日星期二。
Setyo提到的牛肉进口案是2013年发生的涉嫌贿赂。当时有五人被列为嫌疑人,包括卢斯菲·哈桑·伊沙亚克(Luthfi Hasan Ishaaq),他曾担任繁荣正义党(PKS)主席,直到艾哈迈德·法塔纳(Ahmad Fathanah)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担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员。
Setyo认为,此案是一种影响力贸易形式,法律中不受监管。“所以KPK正在寻找一种出路,以便它可以被定罪,”他说。
“Tipikor法中有许多问题不再与发展和根除tipikor的影响不有效,高效和最大化有关,”KPK调查局前主任继续说道。
这种情况使得FGD需要实施。这是因为管理腐败犯罪的法律应该具有适应性和全面性。
此外,Setyo表示,根除腐败仍然无效,反映在2024年腐败感知指数(CPI)的得分中。印度尼西亚排名第37位,在180个国家中排名第99位。
与此同时,作为顾问出席会议的法律专家,托波·桑托索(Topo Santoso)强调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组织(UNCAC)中的规范,这些规范在《打字员法》中没有得到满足。其中包括贿赂外国公职人员,贿赂私营部门和贪污私营部门的财富。
「Tipikor法在2001年第20号法律方面已经超过24年了。从那时起,还没有全面审查,其性质是理性,深入的,并基于哲学,司法和社会学评估,“他说。
与此同时,国际法和公共政策专家陶菲克·拉赫曼(Taufik Rachman)表示,这些法规的重要性包括新的犯罪行为,如有影响力的交易、非法授权和私人盗窃。
他还鼓励法律创新,包括延长案件的有效期、撤销起诉协议(DPA)、公民法套件,以及加强国家损失赔偿机制。
陶菲克说:“此外,还有必要调整替代货币的安排,澄清损害国家经济的含义,并引入旨在补偿损失的押金类型。
FGD中还有另一次讨论。以下是详情:
1. 防止腐败的社会政策问题,例如传达LHKPN的义务,利益冲突的安排,发展反腐败教育的义务; and2.根除腐败的制度性问题,例如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KPK的独立性,以及国家财政损失或国家经济的审计机构。
此外,该FGD的结果在学术文书(NA)中概述为国家中期发展计划(RPJMN)2025-2029的优先事项。
本过程旨在制定关于修改Tipikor法的政策建议,这是KPK与国家法律发展局(BPHN)和法律和人权部法律法规总局在Pokja 1中的任务。